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定期發佈環境狀況公報”的規定,現發佈二零零六年度廣東省環境狀況公報。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局長:李清
概述
2006年,全省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雙雙下降,環境品質總體保持穩定,局部得到改善。全省大部分城市飲用水源水質完全達標;主要大江大河干流和珠三角河網幹流水道水質總體良好;近岸海域水質總體良好,大部分海域滿足功能區划水質要求。所有城市環境空氣品質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城市降水品質較差,酸雨污染嚴重。城市聲環境品質和全省輻射環境品質保持穩定。

(一)水環境品質
1、飲用水源
全省共統計21個地級以上城市的73個飲用水源地(比上年增加7個)水質總達標率為89.4%(可比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88.8%),飲用水源地水質完全達標城市有17個,未完全達標城市為廣州、深圳、韶關和惠州市,廣州和深圳市水質達標率分別為67.9%和95.3%,韶關和惠州市水質達標率均為98.7%(可比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為100%)。
與上年可比水源地相比,全省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狀況保持穩定,水質總達標率上升1.3個百分點。廣州西部水源地水質污染仍較重,主要超標項目為糞大腸菌群、氨氮、鐵和氟化物。
2 、江河水系 
(1)主要江河
全省主要江河111個省控斷面中,有60.3%的斷面水質優良,56.8%的斷面達到功能區划水質要求。其中,39.6%的斷面水質優,為Ⅰ∼Ⅱ類水質;20.7%水質良好,為Ⅲ類水質;12.6%受輕度污染,為Ⅳ類水質;14.4%受中度污染,為Ⅴ類水質;12.6%水質劣于Ⅴ類,受重度污染。
西江、東江、潭江、韓江、漠陽江、袂花江幹流和珠三角河網主要幹流水道水質良好,龍崗河、坪山河、佛山水道、平洲水道、市橋水道、深圳河、練江、螺河(陸豐段)、小東江茂名段、小東江湛江段共10個江段水質受到重度污染,受重度污染江段主要為珠三角城市江段和部分水量較小的支流,主要污染指標為糞大腸菌群、耗氧有機物和總磷,具有明顯的生活面源污染特徵。
與上年相比,全省主要江河水質總體保持穩定,局部有所好轉,水質優良的斷面數上升2.7個百分點。水質好轉的有磨刀門水道、梅江、韓江梅州段、東莞運河、珠江廣州河段、寧江和袂花江7個江段,水質惡化的有小東江湛江段(因氨氮濃度上升,由輕度污染下降為重度污染)、湞江(因糞大腸菌群濃度上升,由良好下降為輕度污染)、梅溪河(因糞大腸菌群濃度上升,由輕度污染下降為中度污染)3個江段。

(2)跨市河流
全省28個跨市河流交界斷面水質達標的有18個,佔64.3%。龍崗河西湖村、坪山河上垟、觀瀾河企坪、北江高橋、順德水道烏洲、平洲水道平洲、西江幹流水道下東、鑒江江口門、小東江石碧、練江青洋山橋等10個斷面水質超標,主要超標項目為糞大腸菌群、氨氮、總磷等。
與上年相比,跨市河流水質好轉的斷面有韓江大衙、西江永安、磨刀門水道六沙,水質惡化的斷面有鑒江江口門(因糞大腸菌群濃度上升,由Ⅳ類下降為Ⅴ類)和小東江石碧(因氨氮濃度上升,由Ⅳ類下降為劣Ⅴ類)。
(3)省界河流
在7個省界河流監測斷面中,西江、武江省界斷面均為Ⅱ類水質,賀江省界斷面為Ⅱ∼Ⅲ類水質,水質優良。九洲江省界斷面(石角)水質為Ⅴ類,受氨氮的中度污染,尤以枯水期污染最重。與上年相比,九洲江省界斷面因氨氮濃度升高,水質惡化,由Ⅳ類下降為Ⅴ類,其餘省界斷面水質保持穩定。


3、湖泊水庫
3個省控湖泊均達到功能區划水質要求。湖光岩湖為Ⅱ類水質,水質優;西湖和星湖均為Ⅳ類水質,受輕度污染。8個省控大型水庫中,新豐江和楓樹壩水庫均為Ⅰ類水質,流溪河水庫為Ⅱ類水質,水質均為優;楊寮、高州、白盆珠、飛來峽水庫均為Ⅲ類水質,水質良好;鶴地水庫為Ⅳ類水質,受總氮的輕度污染。
與上年相比,白盆珠水庫水質好轉,鶴地水庫水質惡化(因總氮濃度上升,由Ⅲ類下降為Ⅳ類),其餘湖泊水庫水質無明顯變化。
4、入海河口 
12條主要入海河流中,河口水質66.7%為Ⅱ∼Ⅲ類,水質優良;16.7%為Ⅳ類,受輕度污染;16.7%劣于Ⅴ類,受重度污染。漠陽江、磨刀門水道和橫門水道河口水質最好,均為Ⅱ類水質,深圳河口、練江河口水質較差,均劣于Ⅴ類。入海河口主要污染指標為糞大腸菌群、耗氧有機物和總磷。
與上年相比,榕江河口因糞大腸菌群和化學需氧量濃度升高,水質由Ⅲ類下降為Ⅳ類,水質變差,其他入海河口水質保持穩定。
5、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水質總體良好,67個近岸海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為92.5%,除東莞、深圳市外,其餘11個沿海城市近岸海域功能區均完全達標。受污染的近岸海域功能區主要位於珠江口海域、深圳灣和大鵬灣,主要污染指標為無機氮、活性磷酸鹽和大腸菌群。
與上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狀況保持基本穩定,達標率上升1.5個百分點,中山近海水質好轉,深圳近海水質有所下降。


(二)大氣環境品質
1、城市空氣品質
全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總體保持良好,所有城市環境空氣品質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其中河源、陽江市達到一級標準。與上年相比,達到二級標準的城市相同,城市局部區域略有下降。
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日報顯示,城市空氣以優良和良好為主。城市空氣出現輕微污染(API:101∼150)天數的城市有11個,其中廣州市最多,共30天,其次是韶關、潮州和東莞市,分別有22天、22天和19天。

粵港珠三角環境空氣品質監控網監測結果表明,區域環境空氣品質指數(RAQI)介於0.2∼8.3之間,RAQI超過4(受重度污染)的時段主要集中在第一、四季度氣象擴散條件不佳的時段,污染高值區主要出現在佛山惠景城和順德黨校站點,主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硫。各站點RAQI變化趨勢基本一致,反映了珠三角空氣污染的區域性特徵。
2、主要污染因子
全省城市二氧化硫平均濃度為0.030毫克/米3, 比上年(0.027毫克/米3)上升11.1%,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茂名市二氧化硫濃度升幅最大,達47.2%,深圳、肇慶市次之,分別為42.9%、31.4%。
全省城市二氧化氮平均濃度為0.029毫克/米3 , 與上年(0.028毫克/米3 )基本持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
全省城市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為0.062毫克/米3, 與上年(0.061毫克/米3)基本持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3、城市降水
全省城市降水酸度較強,pH均值為4.80,酸雨頻率為52.7%,酸雨污染依然嚴重。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範圍在4.41(廣州)∼7.01(潮州)之間,61.9%的城市(13個)受酸雨污染(pH<5.6),酸雨污染區域的面積和人口分別佔全省的72.5%和72.0%。廣州、韶關、深圳、珠海、佛山、茂名、肇慶、梅州、清遠和東莞等10個城市屬於重酸雨區(pH<4.5;4.5點
pH<5.0且酸雨頻率>50%),佔47.6%。
與上年相比,降水pH全省均值上升了0.12個pH單位,酸雨頻率下降了2.3個百分點,酸雨污染程度略有減輕。

(三)聲環境品質
1、區域環境噪聲
全省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55.4分貝,比上年上升0.1分貝。42.9%的城市區域聲環境較好(50.1∼55.0分貝),其餘城市受輕度污染(55.1∼60.0分貝)。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源構成仍以生活和交通類聲源為主,分別佔53.8%和22.1%。
2 、道路交通噪聲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68.0分貝,與上年持平。81.0%的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好(點68.0分貝),其餘城市較好(68.1∼ 70.0分貝),所有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年均值均未超過70dB(A)。全省有385.1公里監測路長超過70分貝,佔總監測路長的19.5%。

(四)輻射環境品質
1、電離輻射環境
2006年全省放射性環境狀況正常,沒有重大放射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核事故應急工作正常開展。大亞灣核電站2臺機組和嶺澳核電站Ⅰ期2臺機組運行狀況良好,週邊輻射監測系統運行正常,全年放射性核素排放小于國家規定限值,整體環境放射性水準與核電站運行前相比沒有發生明顯變化。對北龍中低放處置場及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周圍的輻射環境監測(包括γ輻射測量、氣溶膠、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氡濃度等)結果表明,其周邊環境放射性水準也沒有出現可察覺的變化。
2、電磁輻射環境
全省電磁輻射環境狀況基本正常。除少數行動通訊基站、廣播電視發射裝置附近電磁輻射水準略高,個別與天線距離較近的測量點位超過國家標準限值外,全省大部分電磁輻射源周圍輻射水準在國家標準限值內。

(五)生態環境
1、土地和礦產資源
截至2006年底,全省耕地面積4323.79萬畝(折合288.25萬公頃);人均耕地面積為0.4647畝;現有基本農田保護區總面積為4275.45萬畝(折合285.03萬公頃)。對比上年度消長度分別為-2.38%、-3.53%、0。採礦點土地復綠(復墾)面積為2035公頃,復綠(復墾)率為17.41%。
2、水土流失治理
新治理水土流失面積421平方公里。執法檢查項目1090個,執法檢查次數1506次,查處違法案件178宗,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771個。
3、農業農村生態
全省新建農村戶用沼氣池4.9萬戶,新建集約型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21處。全省正常使用的戶用沼氣池達23.1萬戶,年產沼氣1.06億立方米,年創經濟效益約3.55億元,保護了116.7萬畝山林免遭砍伐;累計建成集約型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151處,年產沼氣約1240萬立方米,利用沼氣發電的總裝機容量800多千瓦。
全省通過認定的無公害產品(種植業)產地400個,有效認證的產品320個,其中新增面積85萬畝;全省新增綠色食品企業73家,產品165個。
全省累計通過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總數為1528個,有效認證的產品共1583個;全省有效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企業總數達156家,產品總數385個;全省23家企業生產的124種產品認證為有機食品,種、養面積達40多萬畝。
4、林業生態
全省林業用地1101.6萬公頃,有林地927.4萬公頃,生態公益林面積345萬公頃,森林覆蓋率55.9%。全省新批建森林公園10處,升級森林公園9處。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級森林公園408處,其中國家級22處,省級59處,總面積93.73萬公頃。
5、自然保護區
全省已建各類型自然保護區345個,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9個,省級自然保護區51個。自然保護區總面積168.86萬公頃,其中陸域面積112.2萬公頃,約佔全省陸地面積的6.24%。
(六)排污狀況
1、 廢水
排放總量65.5億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23.5億噸,工業廢水達標排放率84.9%,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42.0億噸,佔總排放量的64.1%。COD排放總量104.9萬噸,其中工業廢水中COD排放量29.4萬噸,比上年增加0.8%;有毒有害污染物(氰化物、砷、汞、鎘、鉻、鉛、揮發酚)排放量46.8噸;石油類排放量309.8噸。工業廢水中氨氮排放量0.7萬噸。
2、廢氣
全省工業廢氣排放量13583.6億標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0%。二氧化硫排放量126.7萬噸,其中工業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24.7萬噸,比上年減少2.1%;工業煙塵排放量27.2萬噸,比上年增加0.6%;工業粉塵排放量27.8萬噸,比上年減少13.4%。煙塵去除率96.8%,工業粉塵去除率89.5%。
3、工業固體廢物
全省工業固體廢棄物產生量3057.0萬噸,比上年增加5.6%,其中危險廢棄物產生量129.6萬噸。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84.3%,比上年增加8個百分點,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量13.6萬噸。

(一)部署治污減排
6月,省政府召開各市、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近500人參加的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十一五”環保工作任務。9月,省政府在東莞市舉行簽訂全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責任書暨環保執法用車派發儀式,與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簽訂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責任書,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分解下達給21個地級以上市。各市政府按省的要求逐級簽訂責任書,將任務分解到縣(市、區、鎮),落實到排污單位。
(二)實施環保規劃 
各地認真實施環保規劃,將規劃提出的分區控制要求作為開發建設的重要依據,加快推進電鍍、制漿等重污染行業統一規劃、統一定點,按照“工業入園、產業入區、集中治污、源頭控制”的模式,嚴格建設項目環保準入,加強產業轉移園區建設的環境保護。全省劃定了618個飲用水源保護區,規劃建設了石油化工、水泥、化學制漿等重污染行業的生產基地。
(三)加強環境綜合整治
通過全面推進珠江綜合整治和治污保潔等重大環保工程,全省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我省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分別比上年下降2.1%和0.9%。全省建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99座,日處理能力達到724.3萬噸,化學需氧量(COD)年削減能力達到44萬噸,居全國第一。珠江廣州河段水質有明顯好轉,珠海前山河、中山歧江河、江門河、雲浮南山河、肇慶星湖和惠州西湖水質滿足景觀功能要求。建成煙氣脫硫的火電機組裝機容量達1586萬千瓦,二氧化硫年削減能力達40萬噸,居全國第一。建成符合標準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29座,日處理能力2.8萬噸。18個市建成城鎮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設施,年處理能力達5.1萬噸,處理率達到90.3%。省危險廢物處理示範中心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粵北危險廢物處理中心開工建設。省政府建立由省環保局、省公安廳等14個部門組成的省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聯席會議制度,廣州市9月1日起提前實施第三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肇慶市被正式命名為國家環保模範城,廣州市通過國家驗收,佛山市通過國家專家組技術評估。全省新增生態示範村鎮113個,總數達475個。中山板芙鎮、三鄉鎮、坦洲鎮,珠海南屏鎮,江門共和鎮等5個鎮榮獲“全國環境優美鄉鎮”稱號。全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進一步深化,珠海、河源、惠州、陽江和潮州等5個城市考核結
果為優秀,其餘16個城市考核結果合格。

左圖:林木聲副省長(右三)檢查污水處理廠
右圖: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中)在副省長謝強華(左一)的陪同下視察省環保局
(四)強化環境監督執法
切實貫徹環保“三個一律”和“五個不準”。省環保局聯合省監察廳掛牌督辦十大重點環境問題,取得良好成效。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全省共出動環保執法人員32萬多人次,查處違法案件6619宗,行政處罰金額達1.15億元,首次突破1億元。全省關停企業2100多家,限期整改8200多家。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22名責任人被追究了黨紀政紀責任,2名責任人被判刑。全省重點污染源線上聯網監控企業達到約300家,主要集中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等珠三角地區。推進排污費制度改革,全省徵收排污費10.96億元,比上年增長14.2%,首次突破十億元大關。妥善處理群眾環境信訪,全省環保系統共受理信訪案件10.1萬件,處理率達97.71%。8月,省環保局上線“民聲熱線”,329宗環保投訴及諮詢案件全部處理完畢。《廣東省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保
護管理條例》于2006年9月1日起實施,《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通過省人大二審,省政府頒發了《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辦法》,深圳市出臺了《深圳經濟特區迴圈經濟促進條例》。

(五)加大環保宣傳力度 
積極開展第十個環保宣傳月活動,製作播出了“綠色廣東·和諧家園”環保電視專題片,主辦了紀念2006年“6·5”世界環境日大型文藝晚會。8月,組織了我省環保史上規格最高、影響最大、範圍最廣的一次環保集中宣傳活動,各媒體共發稿80多篇(條),其中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進行了重點報道,在社會各界引起了強烈反響。12月,組織全省首屆“環境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開展全省環境安全演講、企業環境安全培訓班等活動。在中山紀念堂舉辦“綠色的呼喚——廣東省大型環保公益演藝晚會”。
(六)加強能力和隊伍建設
健全和完善監測預警和執法監督“兩大體系”。省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全面鋪開,清理、整合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以及排污費核定徵收等職能,交由各級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承擔。省環保局成立省環境監察分局。省政府派向14個市派發28輛環保監測和執法工作車,併為珠三角7個市配備執法用車指標。省環境監控中心和廣州、深圳、汕頭、韶關、茂名五大區域性監測中心的建設工作進展順利,全省已建成133個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和39個水質自動監測站。進一步為經濟欠發達地區配備部分必要的環境監測、監察和資訊等儀器設備。編制了《廣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領導幹部環保培訓,與有關部門共同舉辦了第九期地市級市委書記(市長)研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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