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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廣東省環境狀況公報
撰寫時間: 2005-10-11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 現將2002年廣東省環境狀況公佈如下:

環境狀況

  

   2002年,全省環境品質總體水準穩中好轉。城市空氣品質維持國家二級標準,塵類污染有所減輕;降水酸雨發生城市有所減少,全省酸雨頻率略有下降。飲用水源和江河水環境品質明顯改善,飲用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的城市比上年增加了13.6個百分點,全省三分之二以上的主要江河江段水環境功能達標,大江大河干流和珠江三角洲主要幹流水質維持較好水準;主要湖庫均滿足功能區水質要求;近70%的城市近岸海域水質功能達標;全省受噪聲污染較重(等效聲級>70 dB(A))的交通道路總長減少了16.8%;輻射環境管理、核電站事故應急以及核電站周圍環境狀況良好。

 

(一)城市環境品質

1、城市空氣品質

       全省城市空氣品質總體狀況比上年有所好轉,塵類污染明顯減輕,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市全部達到了國家二級標準,其中河源市達國家一級標準。

    全省二氧化硫年日均值在0.003~0.064毫克/立方米之間,平均為0.022毫克/立方米,比上年(0.021毫克/立方米)輕微上升,全省平均水準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所有城市均未超標。

    全省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在0.006~0.064毫克/立方米之間,平均為0.027毫克/立方米,與上年(0.027毫克/立方米)持平,全省平均水準達到國家一級標準,所有城市均未超標。

       據全省13個城市的統計,可吸入顆粒物年日均值在0.044~0.098毫克/立方米之間,平均為0.062毫克/立方米,平均水準達到國家二級標準,13個城市也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22個城市中,有9個城市未能按照要求開展空氣品質自動監測,仍按原監測項目總懸浮顆粒物進行監測。總懸浮顆粒物監測年日均值在0.074~0.165毫克/立方米之間,平均為0.11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0.142毫克/立方米)下降16.9%,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2、城市降水

       全省城市降水品質與上年比較變化不大。降水PH均值為4.64,比上年下降了0.18PH值;酸雨頻率為40.5%,比上年下降了4.9個百分點,酸雨發生城市比上年有所減少,酸雨污染較重的城市是廣州、深圳、佛山、清遠、江門、韶關和順德市。

 

3、城市飲用水

       全省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比上年明顯好轉,全省總達標率為83.8%,比上年增加16.7個百分點;各市飲用水源達標率除肇慶市比上年略有降低外,其餘21個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比上年提高,全年完全達標城市有17個,佔77.3%,比上年增加13.6個百分點,完全達標水源地58個,佔86.6%;水質最好的是河源新豐江水庫,為Ⅰ類水質;達標率最低、超標項目最多的是深圳市,主要超標污染物為氨氮和總磷。

 

4、城市聲環境

       全省22個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年平均值在50.9-57.9 dB(A)之間,平均為54.9dB(A),比上年上升0.1 dB(A),達到國家區域環境噪聲1類區晝間標準。全省22個城市中,有12個市的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有所下降,其餘略有增加,其中茂名市增幅最大,噪聲污染有所加重。

        全省22個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年平均值在66.4-68.8 dB(A)之間,均未超過70 dB(A)標準,年平均值最高的是中山市。與上年相比,有17個市的道路交通噪聲有所下降;全省22個市監測道路總長1627.5公里,達標路長佔80%,比上年增加3.6%

       全省開展功能區噪聲監測的20個城市等效聲級平均指值超標率為22.0%,其中晝間為9.8%,夜間為36.4%,全省可比性水準比上年增加了0.7個百分點,晝間超標率增加1.5個百分點,夜間超標率未增加。各類功能區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都有超標現象,超標率分別是0類區37.5%1類區27.5%2類區7.5%3類區5.6%4類區42.5%

 

(二)水環境

1、江河

      全省主要江河水質以Ⅱ類為主。在57個參加統計的省控江段中,水質達標的有39個,佔68.4%。水質優秀、屬Ⅰ類的有東海水道、琴江和西溪3個江段,佔5.3%。水質良好、屬Ⅱ類的有28個江段,佔49.1%。水質較好、屬Ⅲ類的有9個江段,佔15.8%。水質一般,屬Ⅳ類的有5個江段,佔8.8%水質較差、屬Ⅴ類的有2個江段,佔3.5%。水質很差、屬劣Ⅴ類的有南山河、龍崗河、坪山河、佛山水道、東莞運河、深圳河、練江、小東江茂名段、小東江湛江段和九洲江10個江段,佔17.5%

        整體來看,本年度水質較好的仍是東江、西江、北江、梅江、韓江、漠陽江、潭江等大江大河干流和珠江三角洲主要幹流水道,水質差的是流經城市江段和水量較小的跨市河流,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石油類、耗氧有機物,呈現較明顯農業生產和面源生活的有機污染類型。

        與上年相比,江河水質總體上有所好轉。綜合污染指數下降、水質污染減輕的有北江韶關段、武江、龍崗河、沙河、佛山水道、平洲水道、市橋水道、前山河、鑒江湛江段和小東江湛江段;綜合污染指數上升、水質污染加重的有坪山河、東莞運河、深圳河、寧江和練江。

 

2、湖泊、水庫

       與上年相比,湖庫水質變化不大。高州水庫和星湖所在監測指標年平均值均達標,屬Ⅱ類水質,水質良好;鶴地水庫和飛來峽水庫均因總氮超Ⅱ類水標準,屬Ⅲ類水質,惠州西湖因總氮超Ⅲ類水標準,屬Ⅳ類水質。

 

3、入海河口

      全省共有廣州、汕頭、湛江3市分別對珠江、韓江和九洲江入海河口水質進行了監測,韓江和九洲江入海河口水質均達標,屬Ⅲ類水質,珠江河口因溶解氧、氨氮超標,屬Ⅳ類水質。

 

4、近岸海域

       全省開展近岸海域功能區水質監測的13個市段,水質達標的有9個市段,佔69.2%,其中屬二類的有7個市段,屬三類的有2個市段;超標的有廣州、中山、東莞和深圳共4個市段,均屬超四類水質,佔30.8%。有3個市段活性磷酸鹽和無機氮超標,2個市段鉛超標,1個市段生化需氧量超標。

     從綜合污染指數來看,廣州、中山、東莞3個市段近海水質污染較重,惠州和揭陽近海水質較好。

 

(三)生態環境

1、森林

      2002年底林業用地總面積1083.5 萬公頃(包括紅樹林);有林地面積930.1萬公頃,佔85.9%,比上年度增加13025.5公頃;生態公益林面積358.3萬公頃,佔33.1%

       全省完成宜林荒山荒沙造林57.56千公頃,跡地更新68.92千公頃,低產林改造43.5千公頃,義務植樹9003萬株。

       全年林木總生產量為1741萬平方米,林木總消耗量為675萬立方米,比上年減少了14萬平方米;活立木總蓄積量為33949萬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092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為57.2%,比上年增加0.1%

        全省發生森林火災182次,比上年增加8.9%;過火面積1993公頃,比上年減少21%;受害森林面積1023公頃,比上年增加6%

 

2、城市園林綠化

      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   33.20%,比上年增加0.68%;城市建成區綠地率29.73%,比上年增長0.77%;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7.64平方米,比上年減少0.10  平方米。

 

3、土地

       全省耕地總面積306.86萬公頃,比上年度減少2%。全省基本農田保護區總面積為284.93萬公頃,比上年增加2.8%。當年新治理水土流失面積為6.00萬公頃,年末仍有水土流失面積105.20萬公頃。當年全省礦山土地復綠面積1084.42公頃,佔應復綠面積3799.87公頃的28.5%

 

(四)輻射環境

       我省核電站事故應急以及核電站周圍輻射環境狀況良好,輻射監測系統運行正常,核電站事故應急工作正常開展。

        大亞灣核電站2臺機組和嶺澳核電站一號機組運行狀況良好,全年放射性核素排放小于國家規定限值,是歷年來的較低水準。環境放射性水準與核電站運行前相比沒有發生變化。

        對放射性廢物庫周圍的輻射環境監測(包括γ輻射測量、氣溶膠、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氡濃度等)結果表明,其周邊環境放射性水準沒有出現可覺察的變化。

       環境電磁輻射來源主要有通信、廣播電視發射站,輸電設備等。監測結果表明,全省大部分電磁輻射源周圍輻射水準在國家標準限值內,屬於正波通信發射臺周圍電磁輻射水準較高,個別與天線距離較近的測量點超過國家標準限值,有待強化監督管理;高壓輸變電系統內主變壓器附近的工頻電場強度屬較高水準,個別測量點超過國家標準限值。

 

 

污染控制與生態保護

 

(一)廢水排放

       排放總量49.04億噸,比上年有所減少。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14.62億噸,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34.42億噸,佔總排放量的70.19%,工業廢水中COD排放量20.73萬噸,比上年略有減少;有毒污染物(氰化物、砷、汞、鉻、揮發酚等)排放量93.27噸,較上年稍有增加;石油類排放量741.97噸,比上年減少19.65%。工業廢水中氨氮排放量0.96萬噸,比上年有輕微增加。

 

(二)廢氣排放

   全省工業廢氣排放量10468.05億標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0.71%。廢氣(含非工業部分)中二氧化硫排放量97.55萬噸,比上年略有增加;工業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量95.34萬噸,比上年增加2.02%;工業煙塵排放量17.97萬噸,比上年有所降低;工業粉塵排放量33.56萬噸,比上年減少6.41%

 

(三)工業固體廢棄物

       全省工業固體廢棄物產生量2044.88萬噸,比上年有所增加;工業固體廢棄物中危險廢物產生量44.61萬噸,比上年減少15.02%

 

(四)工業污染防治

     工業廢水達標排放率78.3%,二氧化硫脫硫能力56/時;全省工業二氧化硫去除率13.30%,二氧化硫排放達標率69.58%;煙塵去除率97.51%,工業粉塵去除率91.42%,大致同上年持平;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74.40%,比上年提高5.45個百分點。

       為及時掌握全省污染物排放變化情況,全省繼續開展了排污申報登記和變更申報登記。全省共發放排污許可證34093個,為深化工業污染防治和工業企業防治動態化管理奠定了基礎。

       全省共完成限期治理項目數450項,投資總額9979.3萬元,關停並轉企業數818個。在為期3個月的“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遏制污染反彈”專項行動中,共查處違反建設項目管理條例的單位227家、“十五小”死灰複燃企業29家、超標排污企業83家。全省共立案查處532家,已結案129家,處罰違法責任人11名。

 

(五)污染事故與經濟損失

       全省共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59宗,比上年增加10宗。其中水污染事故45宗,比上年增加6宗;大氣污染事故14宗,比上年增加5宗。上述污染事故中較大污染事故13宗,比上年減少4宗;一般污染事故46宗,比上年增加17宗。

       由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73.3萬元,比上年增加6.06萬元;農作物受害面積141676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943984.1平方米;魚塘受污染面積106694平方米,比上年減少48608.5平方米。

 

(六)生態保護

1  自然保護區

      2002年底,全省已建自然保護區198個,總面積300.87萬公頃,其中陸域面積76.64萬公頃,約佔全省陸地面積的4.31%

 

2、生態示範區

       生態示範區的創建工作進一步深入。在建全國生態示範區建設試點11個,包括:珠海市(已考核命名)、增城市、龍門市、湛江市區、廉江市、中山市、南澳縣、始興縣、連平縣、徐聞縣、揭西縣。省環保局考核命名了省級生態示範區39個,至此,全省已命名省級生態示範區共106個,其中,生態示範鎮16個,生態示範村53個,生態示範場10個,生態示範園27個。

 

3、面源污染的控制

       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山區發展的決定》,重點加強對飲用水源、農業生產環境和自然資源的環境保護。加大對農村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強對禽畜養殖業的管理,組織對位於重點流域的養殖場的整治,全面清拆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範圍內的養殖場。

         三 環境管理

(一)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2002年,我省各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力度進一步加強。各市在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綠化美化、城市江段綜合整治、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和城市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建設與管理都加大了工作和投資力度,城市環境品質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

       2002年底,省政府派出由省計委、省人事廳、省建設廳、省環保局和省林業局等組成的檢查組,對全省21個地市的本屆政府環保目標任期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並形成檢查報告報省委、省政府。各市2002年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結果表明我省各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得到深入開展,取得良好效果。獲得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總分前三名的依次是:地級以上市為珠海市、惠州市和汕頭市;縣級市為從化市、鶴山市和化州市。隨著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深入開展,惠州市成功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肇慶、江門等市的創模準備工作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已進入衝刺階段;廣州市榮獲聯合國改善人居環境範例獎;深圳市榮獲聯合國頒發的全球500佳。廣州市還全面推進“綠色社區”創建活動。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投資繼續增大,主要以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為主。今年全省的環境保護能力建設投入達4.48億元,比上年增加0.53億元。其中環境監測系統建設投入達1.58億元。

 

(二)碧水工程

       繼續推進《廣東省碧水工程計劃》的實施和監督管理。《碧水計劃》下達並實施5年多來,累計投入資金70多億元,已完成項目60項,其中珠江流域已完成49項,累計投入資金約60億元。由於《碧水計劃》的順利實施,使我省境內的珠江等主要大江大河干流水質維持良好,部分污染情況較為嚴重的河段,如小東江、淡水河、珠江廣州河段等水域水質有所改善。粵東“三江”(韓江、榕江、練江)的水污染整治工作亦已啟動。7月,省政府在汕頭召開了粵東環境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會議,對粵東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具體部署。粵東的水質性缺水問題有望解決。

        108日至9日,省委、省政府在廣州召開了綜合整治珠江工作會議,部署綜合整治珠江工作,要求做到“一年初見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變清”。省環保局從111日起正式向公眾發佈全省主要江河水質月報,並決定自200311日起發佈江河水質週報。

       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進程。省環保局會同省計委、建設廳、物價局聯合轉發了國家計委、建設部、環保總局《關於印發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意見的通知》。深圳、佛山、潮州等城市實施自來水和污水處理“捆綁經營”,實行供排水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珠海市以BOTTOT的方式,改變了過去由政府包攬投資、建設的狀況,大大加快了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

       此外,東深供水工程保護工作也進一步得到加強。通過加強對沿線工業污染限期治理、養殖場清理整治、建設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河道水質凈化應急工程等措施,保證了供港水質的安全。

 

  (三)藍天工程

      《廣東省藍天工程計劃》的實施進程繼續加快。城市空氣品質維持國家二級標準,塵類污染有所減輕;降水酸雨發生城市有所減少,全省酸雨頻率略有下降。全省繼續開展排污申報登記和變更申報登記。2002年,全省工業二氧化硫去除率13.30%,較上年稍有提高;煙塵去除率97.51%,工業粉塵去除率91.42%,基本同上年持平。

       在香港召開了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會議,粵港政府共同公佈了《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的聯合聲明》,成立了珠江三角洲空氣管理及監察專責小組並召開了第一次會議。

        協助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對廣州、佛山、清遠等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在地方,從11日開始,我省開始執行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同時組織了6期省地方標準學習班。

       繼續做好城市煙塵控制區、城市噪聲達標區建設的指導和驗收工作,加強機動車輛的排氣管理工作。全省城市空氣品質總體狀況比上年有所好轉。

 

(四)固體廢物管理

       進一步加強固體廢物管理,組織編寫《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並上報省政府,重點推進全省固體廢物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工作。加強對全省固體廢物回收加工利用的重點地區的監管力度,按期徹底解決了清遠市龍塘鎮的廢舊物資拆解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7月,省政府召開了粵東環境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會議,對全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出要求、做出部署,全面整頓拆舊行業。

        經國家環保總局批准,廣東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于200112月正式運行。一年多來,該庫運行正常,安全可靠,為全省科研教學、醫療衛生、工農業生產在同位素應用中所產生的放射性固體廢物和廢放射源的安全收貯和處理處置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五)環保科技

       做好環保科技項目管理和技術開發研究工作。“壓水堆核電站流出物海洋排放的環境影響關鍵核素及灣內生態研究”等3項環保科技成果獲省科技進步三等獎;“電催化氧化處理難解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技術”等3項環保實用技術被批准為2002年國家重點環境保護實用技術推廣項目。對進行中的環保科技開發項目加強了監督管理。

      積極推行環保資質認可制度,強化環保產業市場規範化管理。繼續開展環境工程設計資質的評審工作,批准、頒發第七批共16家丙級環境工程設計資質證書,並向國家環保總局推薦6家環保工程設計資質(乙級)和12家環保設施運營資質單位,規範了全省環保產業市場管理,保障了環境工程設計品質。繼續開展國家級環境標誌產品認定工作,共審理和上報56家企業的環境標誌產品認證申請;至12月,在全國持有環境標誌Ⅰ型證書的約400家企業中,我省企業約佔100家;廣東省環保局獲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委員會頒發的“中國環境標誌組織獎”。

       積極推進我省的清潔生產行動。根據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為了加快我省實施清潔生產行動的步伐,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省科學技術廳和省環境保護局聯合公佈了我省第一批11家生產技術依託單位。同時,在企業自願的基礎上,經各市組織推薦和省的審核,確定了我省第一批55家清潔生產試點企業。

 

(六)環保產業

        2002年,環保產業進一步壯大。在環境工程設計證書管理方面,截止目前為止,我省已獲得資格證書的有甲級單位5家,乙級單位43家,丙級單位88家,外省持甲級設計證書單位在省局備案的有8家。今年上半年我局受理申請28家,核準丙級16家,推薦申報乙級6家;下半年受理申請20家,核準丙級7家,推薦申報甲級2家。在環保設施運營資格管理方面,到目前為止我省取得環保設施運營資格證書的單位有56家。

 

(七)法制建設

      全省環境立法工作取得新進展。《廣東省東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修訂草案)經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已公佈施行;《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條例》已報省政府審核;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022月頒布了《深圳經濟特區服務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並於200231日起實施;為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組織力量對現行的7件地方性環保法規、10件政府規章和68件其他政策措施進行了認真清理,其中,建議修改地方性法規2件。

       環保執法監督工作力度加大。9月,配合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對廣州、佛山、清遠市進行環保執法檢查,以防治大氣污染和加強城市垃圾管理為重點,檢查《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執行情況,並跟蹤水污染重點個案的整治情況。全省各級環保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第五次全國環保大會精神,嚴查環境違法行為,遏制污染反彈。截止11月,省局直接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26宗,其中做出行政處罰的22宗,罰款110萬元。同時開展行政執法隊伍自查活動,通過自查,規範了執法隊伍的執法行為。

      積極辦理有關環境保護的議案、建議和提案。全年辦結省九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提出的環保議案、建議共23件;辦理省政協五次會議代表提出的環保提案22件。省環保局2002年被評為“辦理政協提案先進單位”和“辦理省九屆人大五次會議建議先進單位”。

      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舉辦了《加入WTO與中國環境法制建設》知識講座,宣講WTO知識和環保法制應對措施和對策;配合省人事廳對絕大部分局機關工作人員進行了WTO知識培訓;組織申領《行政執法證》的新上崗執法人員學習有關行政法律;組織開展了《環境影響評價法》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法律法規的培訓。

 

(八)環境宣教

       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宣傳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第五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精神和環保“十五”計劃、嚴查環境違法行為遏制污染反彈專項行動、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環保政務公開、珠江綜合整治、粵東水污染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碧水工程”、“藍天工程”等重點工作。繼續組織開展“南粵環保世紀行”和環保宣傳月活動。

       加強環境教育,到2002年底,全省共命名了265所“綠色學校”、“綠色幼兒園”,推動了中小學、幼兒園的環境教育工作。省環保學校深化改革,不斷提高教學品質。

      《環境》雜誌、《珠江環境報》緊緊圍繞全省環保重大工作部署,及時反映全省各地的貫徹落實情況,起到了正確的輿論導向作用。

(九)輻射環境管理

        輻射環境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制定了《輻射污染事故應急方案》;組織編寫《廣東省電磁輻射環境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全省輻射環境能力建設,培訓輻射環境管理人員,進一步明確各市輻射環境管理任務;在全省開展放射源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以及輻射源申報登記工作,建立全省輻射環境數據庫。進行了輻射污染事件事故的調查處理、群眾投訴處理及伴有輻射項目的環評審批工作。加強對電磁輻射環境的監督管理。協調衛生、公安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全省放射性廢物、廢源的管理;加強對廣東省放射性廢物庫的監督管理。

      開展核事故預防和應急工作。組織全省核應急組織的通訊演習及人員到位、單項聯合演習。組織修改、印發《廣東核電站/嶺澳核電站事故場外應急計劃》,組織修改全省核應急實施程式;開展核事故應急科研工作、核事故應急宣傳教育,組織公眾參觀核電站。

(十)環境外事

      2002年辦理出訪39159人次;接待外賓26152人次。

       在香港召開了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會議,粵港政府共同公佈了《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的聯合聲明》,成立了珠江三角洲空氣管理及監察專責小組並召開了第一次會議。

       成立了粵港環保合作專責小組並籌備了第一次會議,確定了粵港重點交流合作內容之一是成立水浮蓮治理專項小組,研究水浮蓮對水域、航道、灌溉、水產養殖造成影響的近期解決方法和遠期根治措施,並召開了第一次會議。

 

(十一)環保投入

    2002年,環境保護投資288.45億元,比上年增加45.98億元,環保投資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為2.47%。其中:污染源治理投入46.50億元,比上年減少10.97億元;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投入196.09億元,比上年增加16.71億元;環境管理投入6.04億元,比上年增加0.94億元;科技投入8535萬元,比上年增加3279萬元。

 

(十二)隊伍建設

        2002年,省環境保護部門與省人大、省機構編制部門聯合對縣級環保機構設置進行了調研。根據省編制部門提出的對縣級環保機構設置問題的意見,部分縣的環境保護局與建設局合併的,已經改為獨立設置,使縣的環境保護機構有所加強。

       加強培訓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舉辦了省第一期“中心鎮黨委書記(鎮長)城建學習班”和“省第六期城鄉建設專題研究班”;積極組織環境保護人員參加各級舉辦的各類研討班、培訓班,提高了環境保護人員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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