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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廣東省環境狀況公報
撰寫時間: 2005-10-11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廣東省環保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 現將1998年廣東省環境狀況公佈如下:

環境狀況

 

  1998年,我省城市空氣環境品質比1997年有所好轉;水環境方面,主要江河和入海河口水質總體上略有好轉,但珠江三角洲大部分流經城市河流的污染指數有不同程度的升幅;由於全省大部分城市都實行禁鳴喇叭以及有效的環境管理手段,使聲環境有較大的改善;生態環境進一步得到改善。

1、城市環境品質

(1)空氣品質

  城市空氣品質狀況比去年好轉,可比綜合污染指數穩定下降,由去年的2.98下降為今年的2.8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懸浮顆粒物和降塵四項污染物中除總懸浮顆粒比去年略有升高外,其餘三項污染物均比去年下降;首要污染物為氮氧化物,其次為總懸浮顆粒物和降塵,二氧化硫污染相對較輕,機動車尾氣型污染仍然明顯;空氣品質較差的是廣州、佛山和江門,梅州和河源較好。

  全省二氧化硫年日均值在0.003~0.064mg/m3之間,平均值0.022mg/m3,比去年(0.026mg/m3)下降15.4%。全省平均水準達到國家二級標準,21個城市中只有佛山和廣州兩市超標;全省14個城市比去年有所好轉。

  全省氮氧化物年日均值在0.009~0.124mg/m3之間,平均值0.041mg/m3,比去年(0.043mg/m3)下降4.7%,全省平均水準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廣州、佛山、深圳、東莞、中山和珠海六市超標;全省14個城市比去年有所好轉。

  全省總懸浮顆粒物年日均值在0.086~0.290mg/m3之間,平均0.162mg/m3,比去年(0.160mg/m3)上升1.2%,全省平均水準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清遠、雲浮、江門、陽江、佛山和廣州六市超標,全省12個城市比去年好轉。

  全省降塵年月均值在3.08~10.39噸/公里2·月之間,平均6.38噸/公里2·月,比去年(6.87噸/公里2·月)下降7.1%,全省平均水準未超省推薦標準(8噸/公里2·月),雲浮、江門、韶關和東莞四市超標,全省15個城市比去年好轉。

(2)降水

  今年我省(汕尾、揭陽兩市未監測)降水pH均值為4.88,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08個pH單位,其中降水pH值下降的有九個市;上升的有九個市;降水pH最低值為3.44,出現在深圳市;全省酸雨頻率為48.5%,比去年下降3.2個百分點。屬於重酸雨區的城市有廣州、韶關、深圳、佛山、江門、清遠、東莞和潮州八個市。

(3)城市水環境

  珠江三角洲流經城市河流除珠江廣州河段的綜合污染指數降低、深圳河持平外,其餘均有不同程度升幅。其中前山河屬Ⅳ類水質,其餘均為Ⅴ類或劣于Ⅴ類水質河流。珠江三角洲流經城市河流和小東江仍是全省污染最重的河流。主要污染物是石油類、耗氧有機物和非離子氨,污染類型主要呈現為有機污染。

  16個市中(湛江、陽江、中山、揭陽和雲浮5市未統計),1998年度飲用水源水質各項監測指標年均值達標的有韶關、珠海、茂名、肇慶、梅州、汕尾、清遠7個市,比上年增加韶關、珠海、汕尾3個市。超標項目最多的是廣州市,其次是深圳、佛山市。細菌指標依然是我省飲用水源水質的主要超標項目。與上年相比,佛山、江門市由於非離子氨含量明顯升高,水質污染明顯加重,汕頭市由於氟化物含量升高,水質污染有所加重,清遠市由於揮發酚和重金屬含量明顯下降,水質明顯好轉,其餘各市飲用水源水質污染程度與上年基本持平。

(4)城市聲環境

  全省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為56.5dB(A),可比市水準比去年下降1.2dB(A),其中15個市平均值比去年下降4.3~0.2dB(A)。從影響城市聲學環境品質的噪聲源構成分析,以生活和交通類噪聲為主。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70.1dB(A),比去年略有下降。有15個市的均值有所下降,降幅為0.1~6.1dB(A)。

  據十個城市的不完全統計,今年城市功能區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超標率33.3%,超標率比去年有所下降,在各種功能區中,以4類區年均值超標量為高。

2、水環境

(1)江河

  全省33個評價江段統計結果表明,水質屬Ⅰ類的江段佔6.1%,屬Ⅱ類的佔42.4%,屬Ⅲ類的佔12.1%,屬Ⅳ、Ⅴ類的佔24.2%,水質劣于Ⅴ類的佔15.2%。與上年相比,屬Ⅲ類或優於Ⅲ類水質的江段增加15.1個百分點,劣于Ⅴ類的增加9.1個百分點,屬Ⅳ、Ⅴ類的減少24.2個百分點。

  從綜合污染指數均值來看,33個江段中,比上年下降的佔27.3%,持平的佔45.4%,上升的佔27.3%。西江、湞江、西江幹流水道、東平水道、順德水道、東江北幹流均因石油類污染減輕,水質狀況有所好轉,而佛山水道、東莞運河、小東江湛江段、梅溪河的水質污染明顯加重。

  全省水質最好的江段是東江河源段、韓江潮州段,水質為Ⅰ類;西海水道、東江北幹流和漠陽江次之,水質為Ⅱ類。

  本年度河流主要污染物是石油類、耗氧有機物和非離子氨,污染類型主要呈現為有機污染。

(2)入海河口、近岸海域

  廣州、汕頭、湛江3市入海河口水質監測結果表明,汕頭市河口各項監測指標年均值均達標,水質仍為Ⅱ類;廣州市河口因溶解氧和石油類年均值超標,水質仍為Ⅳ類,但因石油類和亞硝酸鹽氮含量下降,水質污染程度明顯減輕,湛江市河口因高錳酸鹽指數超標,水質仍為Ⅳ類,水質與上年基本持平。

  深圳、珠海、湛江、陽江4市近岸海域監測結果表明,陽江市段(缺測項目較多)所有監測項目均達標,因酸度減弱,由劣于第四類上升為第三類水質,其餘各市分別有1~2項超標,其中,深圳市段因無機氮和磷酸鹽年均值超標,珠海市段因無機氮超標,均仍為劣于第四類水質,湛江市段因無機氮和鉛年均值超標,但含量有所下降,由劣于第四類上升為第四類水質。無機氮仍是我省近岸海域的主要污染指標。與上年相比,深圳市段因磷酸鹽含量上升,陽江市段因懸浮物含量上升,水質污染程度均明顯加重,珠海、湛江市段因無機氮和部分重金屬含量下降,水質污染程度明顯減輕。

(3)湖泊(水庫)

  我省監測資料較完整的湖、庫有流溪河水庫、珠海諸水庫、赤坎水庫、鶴地水庫、湖光岩湖和肇慶星湖(新豐江水庫、高州水庫、深圳水庫、西麗水庫、赤沙水庫、琉璃徑水庫作為飲用水源評價)。監測指標年均值達標的有流溪河水庫、珠海諸水庫和湖光岩湖,比上年增加珠海諸水庫,減少鶴地水庫。氮、磷營養性物質是湖、庫的主要污染指標,赤坎水庫水質污染最重。與上年相比,珠海諸水庫因總氮含量下降,水質有所好轉,赤坎水庫因高錳酸鹽指數、生化需氧量和揮發酚含量上升,水質污染程度加重,其餘各湖、庫水質狀況變化不大。

3、生態環境

(1)森林

  1998年末全省林業用地面積為1082.8萬公頃,有林地面積919.5萬公頃,佔林業用地面積84.9%,其中生態公益林用地340.13萬公頃,佔林業用地面積31.4%。與上年相比,全省林業用地面積減少0.59萬公頃,有林地面積增加了0.72萬公頃。全年林木總生長量為1706萬立方米,總消耗量745萬立方米,年生長量超過消耗量。活立木總蓄積量29983萬立方米,比上年增加838.6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為56.6%,保持上年水準。

  1998年全省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比上年有所上升,共發生森林火災245次,受害森林面積1736公頃,分別比上年上升35%和64%。全省森林病蟲害發生面積31萬公頃,受災面積比上年增加15.3%。

(2)自然保護區

  1998年,我省自然保護區建設工作有新的發展。全省已建成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63個,總面積71.5萬公頃(含海洋資源保護區的海面面積),其中陸地面積59.6萬公頃,約佔全省陸地面積的3.35%。

  此外,全省共建風景名勝區23個(國家級3個;省級20個;市、縣級未計),面積約9.70萬公頃;建設森林公園38處,面積約13.9萬公頃;建立社會性、群眾性自然保護小區3.8萬處,面積約42萬公頃。自然保護區陸域面積與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小區面積合計約為125.29萬公頃,佔我省陸地面積7.04%。

(3)土地

  1998年末全省耕地總面積為229.21萬公頃,比上年減少0.65萬公頃,人均佔有耕地約0.48畝。全省基本農田保護區為204.43萬公頃,維持上年面積。

  全年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積968.3平方公里,其中新增治理面積189.3平方公里,維修鞏固面積779平方公里,營造、改造水土保持林2.86萬公頃,營造和撫育更新經濟林果1萬公頃,種草3900公頃。全省仍有水土流失面積8278.7平方公里。

(4)農業生態

  1998年末全省共建生態農業示範點15個, 其中國家級2個, 省級13個。 新建農戶沼氣池約1.02萬處,年末共有農戶沼氣池約18.3萬處,大中型沼氣池(飼養場為主)28處。全年施用化肥(折合純量)約169.49萬噸,與上年相當;施用農藥8.51萬噸,使用農用地膜1.22萬噸,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4、環境污染物排放

(1)廢水

  全省廢水排放總量43.41億噸,比上年略有減少。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11.77億噸,城市污水排放量31.64億噸。工業廢水中化學需氧量為36萬噸,比上年減少13.0%;有毒污染物(氰化物、砷、汞、鉛、鎘、六價鉻)排放量為222噸,比上年減少21.7%;石油類排放量0.14萬噸,比上年減少22.2%;懸浮物排放量21.30萬噸,比去年減少4.1%。

(2)廢氣

  全省工業廢氣排放量6344億標立米,比去年增加5.0%;廢氣中SO2排放量67.88萬噸,比去年增加1.6%,其中工業排放64.31萬噸,佔94.7%;煙塵排放量34.16萬噸,比上年減少6.9%;工業粉塵排放量92.21萬噸,比上年減少21.1%。

(3)固體廢物

  全省固體廢物產生量2797.06萬噸,其中:生活垃圾1025.36萬噸,佔總量36.66%;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771.7萬噸,含工業危險廢物58.8萬噸,比上年增加17.6%。

5、污染事故與經濟損失

  1998年,全省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135起,比上年減少4起。其中水污染事故72起,比上年減少23起;大氣污染事故35起,比上年增加2起;固體廢物污染事故1起,與上年持平;噪聲和震動危害26起,比上年增加16起。上述污染事故中,特大事故僅佔1起,與上年持平,重大事故4起,比上年減少4起。

  由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除特大事故還在調查外)共127.78萬元,農作物受害面積386.08平方米,魚塘受污染面積268.20平方米。

 

環境保護與環境建設

  1998年,全省各級環保部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五大、省委七屆七次會議和省第八次黨代會精神,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認真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積極推進綠色工程規劃和《廣東省碧水工程計劃》的實施,積極開展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活動,大力促進珠江整治和酸雨防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較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

1、工業污染防治

  1998年,全省下達限期治理項目850項(含國家下達4項),完成限期治理項目564項,投入48797萬元;關停並轉企業141家;搬遷企業80家。

  全省工業企業燃料燃燒廢氣消煙除塵率88.7%,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生產工藝廢氣凈化處理率90.4%,比上年提高2.8個百分點;工業廢氣治理率89.3%,比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工業粉塵回收率83.9%,比上年提高3.2個百分點;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61.6%,比上年提高4.9個百分點;工業廢水處理率89.2%,比上年提高3.9個百分點;工業固體廢物綜合治理率78.2%,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

2、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各級政府深入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全省建成煙塵控制區205塊,面積1537平方公里。建成環境噪聲達標區130個,面積793平方公里;大力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1998年,我省投入運行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又增加2座,達到24座,日處理能力達140萬噸。

  全省城市公共綠地面積12673.64公頃,人均公共綠地面積8.49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0.67%;全省縣城公共綠地面積1704.12公頃,人均公共綠地面積8.05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29.41%。

  我省在爭創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活動中成績顯著,開創了我省環境保護工作的新局面。 1998年,我省中山市被授予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稱號,現我省已有深圳、珠海、中山三個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 今年全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結果排序如下:珠海、深圳、中山、汕頭、肇慶、廣州、陽江、佛山、茂名、河源、湛江、雲浮、潮州、梅州、惠州、江門、韶關、清遠、揭陽、東莞、汕尾。

3、環境保護產業

  全省已有環保產業企事業單位370家,職工總數達30671人,環保產業年產值13億元,其中環保產品年產值6.2019億元。

  今年有10家獲得乙級環境工程設計證書,使目前我省持有甲、乙級《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資格證書》的設計單位增至29家。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產品認定管理實施辦法》,正式啟動省級環保產品認定工作,首批23個單位的30個產品通過認定。年內被列入省級新產品計劃的環保項目8項,其中列入國家級新產品計劃的有6項;新通過環境標誌產品認證的有4家企業,新增標誌產品21項。

4、環境科技

  今年,我省環境科技工作穩步發展,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關懷下,各級環保部門共落實環境科技項目67項,落實經費1098萬元,完成科技成果20項。省下達了1998年度科技發展計劃項目32項(含去年延續項目4項),並組織了1998年度省環保科技進步獎評審,評選出獲獎項目15項,其中:一等獎1項,二等獎4項,三等獎10項,經推薦,有2項成果獲省科技進步獎二等獎,有5項技術被列入國家環保最佳實用技術項目。

5、環境法制建設

  1998年,在環境法制建設方面,我省主要在環保法制的規範化、制度化和加大執法力度上下功夫。

  今年,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廣東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第六次會議通過了《廣東省珠江三角洲水質保護條例》,省環保局也制定下發了三個規範性文件(《廣東省環境保護執法監督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規範性文件備案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案件查處辦法》),為我省環保法制規範化、制度化打下了基礎。

  全面開展環保執法責任制試點工作,深圳、湛江兩個市為試點市,各地級及以上市確定一個縣(縣級市)為試點縣(市); 協助省人大環資委組織環保執法檢查; 辦理省人大九屆一次會議代表建議20件,辦理省政協八屆一次會議委員提案16件,辦理環境行政復議案6個,辦結5個。其中1個經協調後撤回了申請。同時在環保法律普及宣傳教育和法制管理幹部培訓方面做了很大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進一步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嚴格控制新污染,改善環境品質。首先,完成了全面排污申報登記工作,發放排污許可證13042份,建立了廣東省申報登記污染源數據庫,為實施我省“一控雙達標”奠定了基礎。

  嚴格依法行政,全省共受理建設項目20005個,審批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13353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執行率達97%,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7個百分點。環保“三同時”執行率由1997年的94.2%上升到1998年的97.95%;“三同時”合格率達到了93%以上,比上年同期上升近8個百分點。同時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估工作。既促進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系統總結,也為同類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提供借鑒經驗。

6、環境宣傳教育

  加強與各部門的合作,與省委宣傳部共同組織了環保宣傳月活動,在5月15日~6月15日期間,組織了環保新聞發佈會、環境書畫大賽、評審命名環境教育基地等10項活動;與教育廳共同下發了關於在全省中、小學和幼兒園開展創建綠色學校的通知,取得了顯著效果;繼續與各新聞單位聯繫,組織好環保千里行活動,並在廣播、電視、報刊開闢環保專欄、專題節目,製作的環境與健康專題片共8集在廣東電視臺播放;1998年6月份開始在省電視臺播放城市環境空氣品質週報;還與廣州市廣一集團共同舉辦了“環境文化廣場”活動。

  今年共編印了10多萬份環保宣傳資料,進工廠、到街道,擴大宣傳面。

7、對外交流與合作

  1998年環保對外交流與合作活躍而富有成效。先後與日本、美國、瑞典、澳大利亞、香港等國家和地區舉辦了環保工業技術專題研討會,中美環保技術研討會、瑞典-廣東環保研討會、澳大利亞新洲-廣東環保技術交流座談會以及粵港固體廢物處理技術研討會等7個研討會和洽談會。與日本兵庫縣環保部門合作開展酸雨監測研究,並簽署了《酸雨及其成因物質測定等技術交流協議書》。粵港雙方政府批准了合作開展《珠江三角洲大氣環境品質研究》。全年辦理出國(境)考察、學習團組32批153人次,接待國外境外來訪、考察團組24批125人次。

8、環境保護投資

  1998年全省環保投資有所增加,環保投資佔全省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為1.49%,比上年提高17.32%,其中:污染源治理投入23.83億元,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投入85.33億元,環境管理與科技投入9.6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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