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保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 現將1997年廣東省環境狀況公佈如下:
環境狀況
1997年,我省城市環境品質惡化的趨勢有所遏制,但全省總體環境形勢依然嚴峻。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強度加大,環境污染範圍在擴展,區域和流域的環境問題突出,經濟與人口、資源、環境的矛盾加劇。
1、城市環境
(1)空氣品質
城市空氣品質比上年有所好轉,污染呈下降趨勢。空氣品質較差的是:廣州、佛山、韶關、江門、東莞5市;珠江三角洲地區的首位污染物是氮氧化物,韶關市的首位污染物是總懸浮顆粒物。空氣品質較好的是河源、梅州2市。
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在上年水準。21個市的年日均值為0.008∼0.070毫克/米3,平均值為0.026毫克/米3,超標(0.06毫克/米3)的是廣州、韶關2市。
氮氧化物污染比上年略有減輕,局部污染仍然較重。21個市的年日均值為0.010∼0.139毫克/米3,平均值為0.043毫克/米3,超標(0.05毫克/米3)的是廣州、佛山、珠海、東莞、深圳、江門6市,均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污染以第一、第四季度較嚴重,第三季度較輕。
總懸浮顆粒物污染比上年減輕。21個市的年日均值為0.063∼0.284毫克/米3,平均值為0.160毫克/米3,超標(0.2毫克/米3)的是雲浮、韶關、廣州3市。
降塵污染比上年減輕。21個市的年月均值為2.77∼10.68噸/公里2·月,平均值為6.87噸/公里2·月,超標(8噸/公里2·月)的是雲浮、茂名、韶關、廣州、東莞5市。污染以第四季度較重。
(2)降水
由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污染加劇,酸雨問題日益突出。全省城市降水污染嚴重,除汕尾、揭陽、雲浮3市仍未開展監測外,其餘18個市的降水pH值年均為4.8(pH值小于5.6為酸性雨水),酸雨頻率達51.7%,比上年增加9個百分點, 大部分市呈惡化趨勢。佛山、潮州、中山、廣州、清遠、肇慶、韶關、東莞、惠州九市的頻率大於全省的平均數,其中佛山、潮州、中山、廣州4個市的頻率大於70%。
(3)城市水環境
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除深圳市有機污染加重外,其餘城市基本與上年持平,細菌及部分有機物指標超標較為普遍。廣州、深圳、惠州、佛山市水質較差。
流經城市河段中,除位處大江大河中、上游及韓江、漠陽江、東江、潭江的河段外,其餘河段污染嚴重,珠江三角洲流經城市的河段仍然是全省污染最重的河段,僅前山河屬Ⅳ類水質,其餘為Ⅴ類或劣于Ⅴ類水質。
(4)聲環境
全省城市聲學環境品質比上年有所改善,但總體噪聲污染仍然嚴重。
據對全省21個城市147萬米路段的監測, 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70.9分貝,比上年下降1.1分貝;超標的路段佔60.4%,比上年降低11.6個百分點。其中:清遠市所有的監測路段都達標,汕尾市全部超標。
據19個市監測(雲浮、揭陽除外),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57.8分貝,比上年增加0.6分貝。其中中山、清遠、珠海3市聲環境品質較好,汕尾、潮州、茂名3市環境噪聲污染較嚴重。
2、水環境
1997年,全省主要江河、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上略有下降,污染仍然較重。江河以有機污染為主,近岸海域以無機氮、磷污染為主。
(1)江河水系
全省33個評價江段統計結果表明,水質劣于Ⅴ類的佔6.1%,與上年持平;屬Ⅳ、Ⅴ類的佔48.5%,比上年增加9.1個百分點;屬Ⅰ∼Ⅲ類(較好水質)的佔45.5%,比上年減少9.1個百分點。
從全省評價江段綜合污染指數年際變化來看,水質污染比上年減輕的江段佔24.2%,持平的佔45.5%,加重的佔30.3%。其中江門河、東江北幹流、梅江和韓江梅州段,水質改善較明顯;湞江、東平水道、沙灣水道、佛山水道和九洲江的水質污染明顯加重;其餘江段變化不大。
水質最好的江段是東江幹流3個江段及西海水道、漠陽江、韓江潮州段。
江河主要污染物仍是石油類,其次是高錳酸鹽指數、生化需氧量和非離子氨。
(2)入海河口、近岸海域
據廣州、汕頭、湛江3市入海河口水質監測表明,汕頭河口水質比上年有所好轉,上升為Ⅱ類水質;湛江河口因高錳酸鹽指數超標,水質降至Ⅳ類;廣州河口因溶解氧和石油類超標,水質仍為Ⅳ類。
據深圳、珠海、陽江、湛江4市近岸海域水質監測表明,深圳、珠海、湛江市段無機氮超標嚴重,其中深圳市段無機磷也超過標準。大部分近岸海域水質污染比上年有所加重。
(3)湖泊(水庫)
我省監測資料較完整的湖(庫)有流溪河水庫、珠海諸水庫、赤坎水庫、鶴地水庫、湖光岩湖和肇慶星湖。其中,流溪河水庫、鶴地水庫和湖光岩湖的所有監測指標均達標,其餘湖庫均為氮、磷營養性物質超標。與上年相比,水質有明顯好轉的是流溪河水庫、鶴地水庫,污染明顯加重的是赤坎水庫。
3、生態環境
(1)森林
1997年,我省完成更新造林面積9.3萬公頃, 森林覆蓋率達到56.6%,比去年增加了0.3個百分點。全省林地面積有918.7萬公頃,林業用地1083.3萬公頃,其中生態公益林用地339.6 萬公頃,商品林用地743.7萬公頃,活立木總蓄積量2.91億立方米,比上年略有增加。林木總生長量1703.9萬立方米,總消耗量818.9萬立方米,繼續保持年生長量超過年消耗量的良性迴圈。本年度我省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比上年略有減輕。全省森林病蟲害發生面積26.86萬公頃,受害面積1058.6公頃。
(2)自然保護區
1997年,我省自然保護區建設工作有所發展。全省已建(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38個,總面積557062.9 公頃(含水產資源自然保護區的海面面積);自然保護區陸地面積約佔全省陸地面積的2.5%,比上年增加了0.1個百分點。
(3)土地
1997年,我省耕地面積繼續減少,總面積為2298650公頃,比上年減少了5690公頃。
1997年,我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82平方公里, 維修鞏固面積654平方公里;營造水土保持林5683公頃,經濟林2177 公頃,種草4407公頃;全省仍有水土流失面積846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未達水利部頒布的控制標準的有644條小流域,共4936平方公里。
4、環境污染物排放
1997年,全省工業“三廢”排放量有所減少,但以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為主的生活污染迅速增加,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仍然十分嚴重。
(1)廢水
全省廢水排放總量41.9億噸,比上年增加12.7%。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12.5億噸,城市污水排放量29.4億噸(佔總量的70%)。工業廢水中化學需氧量為41.4萬噸,比上年增加3.4%; 工業廢水中有毒污染物(氰化物、砷、汞、鉛、 鎘、 六價鉻)排放量283.7噸,比上年減少2.7%;石油類排放量0.18萬噸,比上年減少26.7%;懸浮物排放量22.2萬噸,比上年減少30.8%。
(2)廢氣
全省工業廢氣排放量6040億標立方米,比上年減少26%;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量69.3萬噸,比上年減少8.8%, 工業排放佔93.9%;煙塵排放量36.7萬噸,比上年減少35.3%,鄉鎮工業減少15萬噸;工業粉塵排放量116.9萬噸,比上年減少2%。
(3)固體廢物
全省固體廢物產生量2250萬噸。其中:生活垃圾744萬噸,佔總量33.1%;工業固體廢物1506萬噸,含工業危險廢物60.4萬噸。
(4)大亞灣核電站運行狀況良好,污染物排放量大大低於國家限值標準,全年未發生向環境異常排放事件。
5、污染事故與經濟損失
1997年,全省共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139起,比上年增加14起。其中廢水污染事故95起,比上年增加5起;廢氣污染事故33起,比上年增加2起;固體廢物污染事故1起,比上年減少1起;噪聲與振動危害10起,比上年增加8起。在上述污染事故中,特大事故1起,比去年減少7起;重大事故8起,比去年減少8起。
由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280.6萬元,比上年減少37.1%,農作物受害面積110.5萬平方米,魚塘受污染面積108.2萬平方米。
環境保護與環境建設
1997年是我省環境保護事業取得較大成績的一年。省政府頒布了《廣東省關於切實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和批准實施《廣東省碧水工程計劃》,省計委和省環保局組織制定和實施了《廣東省環境保護“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廣東省山區環境保護“九五”計劃框架》、《廣東省東西兩翼區域發展環境保護規劃綱要》和《東江流域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規劃》,大力推進了環境保護。在全省有關部門的通力合作下,全省污染源調查工作順利完成,取得了工業和第三產業污染的第一手資料,為污染防治提供了基礎。
1、自然生態保護
以水環境保護為重點的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新拓展。省政府頒布、實施《廣東省碧水工程計劃》;組織開展《珠江三角洲水質保護條例》起草工作;韓江流域水質保護規劃和九洲江水資源規劃工作正在按計劃進行;東江流域環保規劃工作和應用地理資訊系統及數據庫技術進行處理的全省水環境功能區劃工作基本完成;開展了全省地級以上市飲用水源和水庫的旅遊開發與飲用水源保護問題的全面調查和專項調查,推進了雷州西湖等水庫的污染整治;進一步加大東江、東深水質保護管理工作力度;全國生態示範區建設試點繼珠海市之後,又增加了湛江市區、廉江市、增城市和龍門縣;深圳市大力整治水土流失,市人大頒布《深圳經濟特區水土保持條例》。
2、工業污染防治
1997年,全省下達限期治理項目562項,完成限期治理項目321項。
全省工業企業燃料燃燒廢氣消煙除塵率88.5%,比上年提高12.7個百分點;生產工藝廢氣凈化處理率87.6%,比上年提高9.1個百分點;工業廢氣治理率88.1%,比上年提高11.1個百分點;工業粉塵回收率80.7%,基本與上年持平;工業廢水處理率85.3%,與上年持平;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56.7%, 比上年降低1個百分點;工業固體廢物綜合治理率76.9%,比上年提高6.7個百分點。
3、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各級政府深入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全省建成煙塵控制區204個,面積1249平方公里;已建成環境噪聲達標區190個,面積736平方公里。大力推進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佛山、南海城市污水處理廠完成擴建,中山城市污水處理廠投入試運行。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處理廠22座,日處理能力133.94萬噸。
全省城市公共綠地面積1.25萬公頃,人均公共綠地面積8.3平方米,城市建成區綠地率25.49%,綠化覆蓋率29.46%。全省縣城公共綠地面積1564.7公頃,人均公共綠地面積7.19平方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24.14%。
深圳、珠海市積極開展創建環境保護模範城市活動,並於9月5日被授予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稱號。1997年,全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結果排序是:珠海、深圳、中山、汕頭(並列第三)、佛山、肇慶、河源、廣州、茂名、江門、潮州、梅州、雲浮、揭陽、東莞、湛江、清遠、惠州、陽江、韶關、汕尾市。“環境品質”前三名是珠海、河源、湛江市,“污染控制”前三名是珠海、深圳、汕頭市,“環境建設”前三名是佛山、深圳、中山市,“環境管理”前三名是汕頭、珠海、深圳市。
4、環境執法與監督
環保法制工作加強,執法力度加大。省人大和特區人大頒布地方性環保法規5件,全省共制定地方性環保政府規章9件。完成《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辦法》的起草,以及《廣東省東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條例》和部分地方性環保政府規章的清理修訂工作。辦理省人大、省政協有關環境問題的建議和提案21項。實施環境行政處罰案件1790起,受理行政復議案件20起、環境行政訴訟案件9起。
繼續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至1997年底止,全省取締、關閉、停產“15小”污染企業739 家,年削減廢水排放3695萬噸、廢氣41.3億標立方米、工業固體廢物160萬噸。各市還在此基礎上編制了達標排放計劃, 按省分解的污染總量指標下達至各縣(市)、區和重點污染企業。根據國家環保局《關於全面推行排污申報登記的通知》,部署並開展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環境噪聲、電磁輻射、放射性、消耗臭氧層物質申報登記工作,為實施我省排放污染物總量控制奠定基礎。
環境標準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實施國家新頒布的環境品質標準及污染物排放標準,穩妥地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標準試點工作。
嚴格依法行政,控制新污染源。加強建設項目“三同時”的監督管理,強化新建項目選址階段的及早介入,並執行選址環保預審制度,優化布點,全省共審批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9641份,環保“三同時”執行率94.2%,合格率85.7%。
5、環境科技
環境科技工作取得新進展。省政府批准落實了環保科技專項資金,環境科技的重點轉向為環境管理與科學決策服務;頒發了《廣東省環保科技開發項目管理辦法》,各級環保部門共落實科技發展計劃項目76項,完成科技成果34項;抓好科技成果管理與技術轉化工作,年內獲科技進步獎共19項(次),其中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3項(次),評選出最佳實用技術20項,上報國家最佳實用技術及清潔生產項目10項。
6、環境保護產業
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平穩,管理趨向有序。頒布了《廣東省環保產品認定管理實施辦法》,已有22家企業27個環保產品通過了國家環保產品認定;有10項產品列入省或國家級新產品計劃;共有27種產品通過了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有19家設計單位通過了建設部、國家環保局的設計資質審查,並獲甲或乙級《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資質證書》。
7、環境宣傳教育
環境宣傳教育逐步走向社會,環保意識逐漸深入人心。召開了廣東省第二次環境宣傳教育會議,部署“九五”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繼續開展“廣東環保千里行”活動,開展宣傳活動1600多項,電視報道1300多條,報紙發稿2900多篇,廣播宣傳2440多次;有6500多家中小學開展環境教育。
8、對外交流與合作
舉辦了粵港環保法規交流會、環境影響評價研討會、中德環保技術研討會、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標準講座、中英流域環境規劃與管理研討班,並與日本兵庫縣環保部門合作酸雨防治研究工作。全年辦理出國出境考察環保工作共21批60人次,接待國外境外來訪共40批178人次。
9、環境保護投資
1997年,全省環保投資有所增加,環保投資佔全省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為1.27%,比“八五”期間的0.64%增加了0.56百分點。其中:污染源治理投入16.8億元,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投入72.7億元,環境管理與科技投入3.4億元。
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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