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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簡報(12)
撰寫時間: 2008-06-19 文章作者: 普查辦 文章來源:
 

 

廣州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廣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進展

 

◆ 5月19日,國家污普辦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污染源普查數據品質審核工作的緊急通知》(國污普辦〔2008〕15號),要求各級普查機構加強數據品質審核,要明確各級普查機構審核的重點和責任。各級普查機構對本轄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審核工作負總責。市(地)級普查機構要組織專家,在基層普查機構審核的基礎上,對重點企業的普查表進行集中會審。省級普查機構要及時按照《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品質核查工作細則》的要求,組織開展本地區污染源普查品質核查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的樣本數量進行抽樣。對於品質核查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地區,必須立即進行返工。

5月22日,省污普辦下發了《關於加快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進度的通知》(粵污普辦〔2008〕38號),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領導,進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品質控制工作,進一步加快普查工作進度。要求已全面完成普查數據審核及錄入的市、縣(區)普查辦于5月31日前將所有原始數據上報國家普查辦及上一級普查機構; 5月31日前仍無法全面完成普查數據審核及錄入工作務必于6月15日前將所有原始數據上報省普查辦,並於6月20日前上報國家普查辦及本地區上一級普查機構。

據此,市普查辦轉發了省污普辦的文件。為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數據審核、錄入及原始數據上報工作,進一步做好普查品質控制工作,市普查辦要求各區、縣級市普查辦、各有關專業調查單位嚴格按照污染源普查品質管理和數據審核等相關技術規定,在普查表填報、數據審核及錄入等關鍵環節,繼續開展普查表填報階段品質核查,層層審核把關。同時要求各區、縣級市普查辦按照省普查辦的要求,及時向省、市普查辦上報工作進度和普查數據;要求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市水務局、市環衛局、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及時報送農業源、醫院、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場)、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廠的普查數據。

市普查辦將於6月5、6日組織專家和有關單位,對國控、省控、市控重點污染源普查表的每項指標進行集中審核,確保重點污染源普查數據品質。

◆ 5月26日,按照省普查辦關於倡導珠江三角洲經濟發達市對口幫扶山區市縣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要求,市環保局副局長、市普查辦主任吳乾釗同志一行四人到梅州市普查辦進行工作交流。梅州市環保局領導十分重視廣州局的來訪,袁小平局長、羅頌偉副局長、黎燕本副局長以及普查辦的同志參加了座談交流。廣州、梅州兩市普查辦分別介紹了各自的普查工作進展、工作成效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就下一步工作進行了磋商。兩局也分別介紹了本市的環保工作有關情況。袁小平局長表達了希望與廣州局建立長期的全方位合作交流的願望。吳乾釗副局長轉達了丁紅都局長和廣州市環保局對梅州市同行的問候,並表示廣州市環保局非常樂意與梅州市環保局建立長期的合作關係,加強兩地的環保交流,攜手推進兩地環保事業,同時也期待梅州市環保局袁小平局長早日到訪廣州市環保局。廣州市普查辦將按照省普查辦的倡議,在符合財經規定的前提下,從組織專家參與普查工作、開展普查監測工作和宣傳工作等方面,幫助梅州市解決環保工作中的一些具體問題。

日前,廣州市環保局局領導辦公會議專門研究了在普查監測、普查宣傳等方面幫扶梅州的有關事項,並通過廣州市普查辦向梅州市環保局轉達了廣州市環保局的意向。

 

 

各區、縣級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進展

 

◆ 截至5月31日止,向國家污普查辦上報了普查數據的區、縣級市有:荔灣區、天河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和蘿崗區。

向省普查辦上報普查數據的區、縣級市有:蘿崗、南沙;花都、荔灣上報了部分數據。

 

 

 

 

 

 

 

 

 

 

 

 

 

 

 

 

 

 

送:蘇澤群常務副市長,潘安副秘書長,丁紅都局長,王旭東

局長,省普查辦,廣州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

各成員單位,各區、縣級市普查領導小組組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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