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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省政府發佈加強環境保護促進科學發展的意見
發佈時間:2006-09-27 13:35:52 文章來源:中國環境報
本報9月27日訊 吉林省人民政府今日召開第六次環境保護大會,發佈《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環境保護促進科學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見今日二版)。吉林省長王珉、副省長李斌、省政府秘書長劉潤璞出席會議。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吳曉青到會並代表環保總局祝賀大會召開。
王珉要求,各地要按照區域和流域依法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切實加強監管,堅決查處污染和破壞水源地的違法行為。到2006年底以前,要關閉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所有直接排污口,與水源保護無關的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已建成的其他項目要拆除或搬遷,並限期恢復原貌。到2007年底以前,關閉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所有直接排污口。
王珉強調,“十一五”期間,全省要在松花江流域建設30個污水處理廠、9個區域性污染治理項目和47個工業污染治理項目。省內松花江沿岸污染嚴重、難以治理和不能達標排放的化工企業要逐步搬遷,徹底解除污染威脅。當前,要重點實施松花江和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對流域內重點排污企業嚴格監控,全面排查環境安全隱患,切實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
吉林省委、省政府發佈的“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確保環保行政管理、監察、監測、資訊、宣教等行政和事業經費需求。從2007年起,各級政府可依據每年排污費徵收情況,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於環保部門能力建設。2010年前,市(州)和縣(市、區)環境監察機構執法裝備要分別達到國家一級和二級標準。
“意見”指出,要完善環境管理體制,堅持實行轄區負責、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環境監管體制。設區的市環保機構實行市對區垂直管理,鄉鎮級政府設專職或兼職環保助理員。開發區和工業集中區需要設立環保機構的,由所在地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派出。建立健全省、市兩級輻射環境、固體廢物管理機構,縣級也要明確專、兼職人員,切實加強管理。
“意見”要求,各地加快建立統一領導、分類管理、條塊結合、分級響應的環境應急體系。省、市兩級要設立環境應急調查處置機構,縣級以上都要建立環境應急網路,制訂環境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各類環境敏感區域和環境高危企業都要制訂應急預案,並向當地政府和安監、公安、消防、環保、水利、建設等部門備案,搞好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能力。
“意見”規定,“到2007年,要完成生態省環境線上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實現重點污染源線上監測。新建的重點排污企業和城市污水處理廠,必須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否則環保部門不予驗收。2008年,重點國控斷面和市交界斷面要實現水質自動監測,主要城市實現空氣品質自動監測並建立空氣品質日報和預報制度。2010年,省、市兩級監測站要建立完善的常規監測、應急監測、隨機監測和線上監測系統,縣級監測站具備常規監測能力,構建全省統一的環保數據採集、傳輸、存儲處理和資訊發佈體系。
會上,吉林省人民政府與各市、州簽訂了“十一五”期間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
編後:吉林省環保大會抓住了松花江治理這一重點。省委、省政府出臺的“意見”,對加強環保工作、加大環保投入、強化能力建設都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同時,為進一步理順環境監管機制體制做出有益探索。切實落實這些政策措施,必將有力推進和諧吉林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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