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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採取三大措施確保災區人民飲用水安全
撰寫時間: 2008-05-21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環境保護部
 
    環境保護部20日公佈災後重建飲用水保護技術指南、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技術方案、水環境與水源地監測技術規範,要求災區各級政府嚴格按技術規範執行,確保災區人民飲用水安全。

    正在四川指導環保系統抗震救災的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說,目前,救援與清理工作已進入關鍵階段,環境保護部出臺了相關標準規範,以指導災區群眾和救援人員按照環境保護部制定的嚴格而週密的應急措施,確保飲用水安全。

    據周生賢介紹,新出臺的三項飲用水應急保護標準規範,根據飲用水源的主要影響因素,確定消除與控制這些重點污染因素的技術措施與管理辦法,如針對水源地一旦受到污染,規範要求必須迅速調整給水處理工藝,採用活性炭吸附、高級氧化等應急處理工藝。

    規範要求飲用水廠必須加強出水水質的監控,特別是對病原菌的監控,注意混凝沉澱、消毒工序的效果,可適當增加混凝劑,並保證加氯量,確保管網末梢有足夠的余氯。

    規範還要求,加大以地下水為飲用水的區域的水質監測頻率,增加有機物監測指標;對於距地震廢墟較近的地下水飲水水源地,應盡可能減少取水量或停止抽取地下水。規範特別要求環保部門,關注農村分散淺層地下水取水井或傍河水源地的水質安全問題,現階段應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抽水飲用或傍河取水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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