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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環保工作建議(技術中心)
撰寫時間: 2008-11-21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鄭澤雄

 

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是黨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也是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面臨的重大政治任務。通過省環保局和中心聯合支部組織的學習,使我深深認識到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意義——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於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保護好環境,既是維護廣大人民利益的體現,也是為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保駕護航的重要手段和工作目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結合當前我省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情況,對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提出工作建議如下: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是當前我國重要的環境保護基本制度之一,根據環境保護部的要求,到2010年,我省二氧化硫、COD兩項指標排放總量須在“十五”的基礎上減少15%。沒有總量指標來源,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不審批新增排放污染物的建設。可是說,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已經成為一種影響經濟活動許可與否的有價資源。但目前我省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來源主要是在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時,由環評機構在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無償核撥的。由於該過程企業不必付費,對企業來說是沒有成本的,造成企業不知道其珍貴性;環評機構編制環評文件時的核算也較為隨意。另外,企業投入運營後,由於其通過加大環保投資,提高治理水準等措施減少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也往往會被地方政府或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收回,挫傷企業加大環保投入的積極性,影響了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也造成目前我省污染減排壓力巨大。

近年來,我國已有部分地區提出或開始污染物排放總量交易制度的試點工作。我省作為我國第一經濟大省,與其他地區比較,更加有條件進行制度創新研究。因此,建議省局在專題研究的基礎上,儘快建立和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具體構思如下:將分配到地方和企業(不管新舊)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全部收回到省政府(或環保局),省政府(或環保局)通過成立課題組核算二氧化硫、COD每噸的治理成本,以該成本為依據作為有償使用的收費依據,由各企業按照自身需要,向省政府(或省環保局)申請購買(所售資金全部作為環保專項資金,用於環保項目),省政府(或省環保局)根據各地區和企業發展情況確定銷售量。企業購買指標後歸企業,企業通過減排或不生產未使用的,可有償轉讓給其他企業或回售給省政府(或環保局),各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通過設立線上監控和加強日常監管,監控和核算企業排放量,通過以上措施,建立起我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有償使用和交易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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