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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全省“環境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的通知
發佈時間:2006-11-10 08:50:13    文章來源:
 

粵環函〔20061613

各地級以上市環保局:

當前環境事故處於多發期,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引發的糾紛和衝突時有發生,環境安全形勢不容樂觀。為貫徹落實十六屆六中全會和省委九屆九次全會精神,維護環境安全,促進經濟環境協調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環境保障,省環保局決定將每年的12月份確定為全省“環境安全宣傳教育月”。通過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環保系統幹部職工維護環境安全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社會公眾環境安全意識和憂患意識,切實維護好全省的環境安全。現將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首屆“環境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時間為200612162007116

二、活動主題

“維護環境安全,構建和諧社會”。

各地環保局要結合構建和諧社會對環境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本地環境安全形勢的實際,開展廣泛、深入、集中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環保系統和社會公眾對加強環境安全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進一步做好環境安全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環境保障。

三、活動內容

各地要緊緊圍繞活動主題,統一時間,組織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一)舉辦一次環境安全形勢講座。邀請國家或省、市環境專家為本局系統幹部職工作一次環境安全形勢講座。

(二)舉辦一次企業環境安全培訓班。針對本市重點污染源企業,組織一次企業環境安全培訓班,提高企業環境安全意識和應對環境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準備一次環境安全演講比賽。為加強對全省環保系統幹部職工的環境安全教育,省環保局將於20071月上旬組織全省環境安全演講比賽,要求各市環保局(含所轄市、縣、區環保局)選派12名選手參加。比賽通知另發。請各市認真做好賽前準備工作,推薦優秀選手,並以此為契機對本局幹部職工進行環境安全教育。

(四)發放一本環境安全宣傳手冊。為配合各地活動開展,省環保局組織編印了環境安全宣傳手冊,並將於12月初送至各市環保局。請各地做好手冊分發工作,寄送本市領導、市直單位,加強領導環境安全教育;同時,在本局辦文窗口派發,提高公眾環境安全意識。

(五)開展一輪環境安全公益宣傳。選擇本地電臺或電視臺或報刊或戶外電子螢幕等媒介,播放環境安全宣傳公益廣告,時間一個月。同時,在本地環保局網站,刊登環境安全動漫或宣傳口號,時間一個月。

(六)組織一次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演習。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有條件的市可組織一次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演習,同時做好新聞宣傳報道,擴大活動影響。

此外,各地還可結合實際,開展豐富多彩的環境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掀起環境安全宣傳高潮。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地環保局要高度重視,認真搞好首屆全省“環境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成立機構,制定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請各市將活動情況於2007125日前,通過書面總結報省局辦公室。

(二)聯繫實際,推動工作。各地環保局要將本次宣傳教育月活動,與當地飲用水源保護、重點污染源監管、環境污染投訴、環境事故應急處置及其他環保中心工作有機結合,提高環保工作水準。

(三)突出重點,力求實效。各地環保局在宣傳教育月活動中要針對本局幹部職工,面向重點污染源企業,開展有效宣傳,力求實效。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聯繫人及電話:盧強 020-87531709,傳真:020-87531752

 


 

主題詞:環境安全  宣傳  活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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