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 楊明光 把環境納入國家安全戰略體系 本報訊 (記者 劉曉星)全國政協委員楊明光指出,如果繼續堅持低環境保護標準和低生態保護標準,環境突發事件頻頻發生的勢頭將難以得到有效遏制。當前我國已進入環境污染事故的高發期,建立國家環境安全體系和機制迫在眉睫。
楊明光建議,必須積極推進國家安全體系的戰略轉型,把環境安全納入國家安全戰略體系;建立健全國家環境安全決策機制和組織協調製度。環境安全問題涉及到很多部門,必須形成統一協調的機制;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調控,這是解決國家環境安全問題的重要保障;落實地方政府對轄區環境品質負責的法律責任,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行政監察制度,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範圍。楊明光說,目前我國環境安全法規相對滯後,必須制訂有效、針對性強、適合國情的環境安全法規。
楊明光指出,國家環境安全機制中的關鍵是應急反應機制建設。要研究制訂環境安全的預警機制,研究發生環境安全危害的各種可能性,做到事先介入。當環境污染發生後,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要在最短時間內做出反應,將造成的影響和損失降至最低;有效對各種資源進行管理和使用,採取不同級別的預防措施;建立跨部門的、專門的對重大、區域環境問題進行應急調查和預警指揮的系統。 全國政協委員 王曦 提升環保部門的執行力和協調力 本報訊 (記者 劉曉星)全國政協委員王曦指出,要保障國家環境安全,必須對現有的環保行政執法系統做出相應調整,通過相應的組織保障來提升環保部門的執行力和協調力,加強公、檢、法、稅等部門的專門環保配合力量,而不僅僅依靠事後懲戒和突擊檢查。
王曦說,要理順環境監管體制,完善和強化環境法制,破除地方保護主義,切實加大環境監管和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實行重點監控。同時,建立健全資訊披露系統和報告制度。通過建立民眾投訴、企業自報、輿論監督與政府通報相結合的資訊披露系統與報告制度,鼓勵並保護社會舉報,強制企業自報,放開輿論監督,加強政府監控。
針對目前我國環境事故頻發現狀,王曦指出,我國工業佈局結構不盡合理,同時,目前很多企業生產技術落後,帶來的弊端是粗放、浪費資源、污染物排放強度大。一些地方政府指導思想存在問題,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換取GDP高速增長。 全國政協委員 梁榮欣 區域形成合力 實行跨界管理 本報訊 (記者 劉曉星)全國政協委員、黑龍江省政協副主席梁榮欣提出,應通過形成區域合力,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以環境優化經濟增長,實現維護環境安全的目標。 梁榮欣提出了建設東北生態經濟區的建議。她說,當今中國經濟已進入“區域經濟”階段。東北生態經濟區應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3省及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通遼市、興安盟、錫林郭勒盟和赤峰市。這一地區相互依存的生態環境中,分佈著我國嚴重的生態脆弱帶、環境變化敏感帶。必須通過區域協作制訂整體生態經濟區的建設與發展規劃,強化對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資源的保護;就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這一專項內容,聯合執法,齊抓共管,實施跨界執法和跨界管理的共管模式;協調、商討和確定涉及區域內有關生態經濟建設的重要項目及重大決策問題。 人大代表共話環境安全 ■建議制訂《全國突發環境安全應急條例》 這次“兩會”,廣東省環保局長李清是有備而來。他將提交一份議案,建議國家制訂《全國突發環境安全應急條例》。
李清指出,環保部門今後應把確保環境安全列入環保工作的重要方面,加強對監測預警和監督執法兩個體系的建設,建立健全的常規監測機制,並按污染要素分類建立專家庫,加強對污染源的排查,一旦發生意外,要堅持各級政府屬地管理原則,配合當地政府做好污染源排查和跟蹤監測,充分利用資訊化手段,做到能夠及時發現、及時切斷污染源,並向政府提出處置建議。
■所有生產活動必須保證環境安全 “環境品質的好壞,最終將體現在環境安全問題上,環境安全是環保工作的重點之一”。四川省環保局長田維釗這樣告訴記者。
為迅速遏制環境安全事件多發的勢頭,有效消除或減少環境安全隱患,田維釗認為主要應該採取以下幾項措施:
一是所有生產活動都應立足於環境安全層面上來考慮,對新上馬項目要嚴把準入關,堅持環評和“三同時”制度,落實總量控制制度;二是各行業、部門、流域和企業間要加強聯動,這樣才能有效把環境污染事故的風險降到最低;三是防止環境安全問題要與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結合起來。 ■經濟增長方式粗放是誘發事故的主因 談到環境安全問題,江蘇省環保廳長史振華認為,經濟增長方式粗放是誘發環境安全事故的主因。必須充分認識我國化工行業多、企業佈局不盡合理、環境應急能力有待加強等不利因素,當務之急是要大力促進結構調整,從根本上減少污染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進一步抓好飲用水源地的環境綜合整治,把飲用水源保護作為防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突發性污染應急方面,要摸清轄區內的重要化工企業。凡是生產、使用、運輸、銷售、儲存、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產品的企業,都要列入重要監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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