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半年全國17省區市的二氧化硫和COD排放量均呈上升趨勢
專題統籌 新快報記者 張英姿 專題采寫 新快報記者 劉正旭 尹來 張英姿 實習生 廖愛蘭
近日,國家環保總局對外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17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COD)排放不但未能實現控制,反而出現大幅度的上升。但記者從廣東省環保局獲悉,廣東與全國形勢形成了鮮明對比,今年上半年,廣東在保持經濟增速14.4%的情況下,兩項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別下降了2.9%和1.1%,成為全國環保工作的一大亮點。
17個省排放增長了
據悉,為了將二氧化硫和COD的排放徹底控制住,國務院在今年授權國家環保總局先後與各省、市、自治區及相關企業簽訂責任書,並明確了“十一五”期間兩項污染物排放的削減量,同時,把削減目標納入政府官員的政績考核。
今年是“十一五”的開局之年,也是實現污染物控制的起步之年。但依據對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數據的綜合分析,今年上半年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不但未實現控制目標,卻比去年同期增長了4.2%、5.8%。
廣東是唯一排放下降的省
廣東省環保局了解到,儘管2006年上半年廣東省GDP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4.4%,但統計數據顯示,全省二氧化硫和COD的排放量分別為62.8萬噸和52.3萬噸,分別比2005年同期減少了1.9萬噸和0.6萬噸,下降幅度分別為2.9%和1.1%。“廣東是全國唯一下降的省份。”省環保局副局長陳光榮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自豪地說。他介紹稱,自2002年至今,全省共興建污水處理廠88座,日處理污水能力669萬噸,年削減COD約35萬噸,僅今年上半年就新建污水處理廠9座,使上半年的COD排放減少了2萬噸。而今年上半年完成的133.5萬千瓦脫硫設施安裝,也使今年上半年的二氧化硫排放減少了3萬噸以上。
環保工作有法可依
根據國家環保總局與廣東省簽訂的責任書,“十一五”期間廣東二氧化硫和COD排放量需在2005年的基礎上各削減15%,分別控制在110萬噸/年和89.9萬噸/年以內。為完成這一指標,省政府已授權省環保局與各地級以上市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並把總量執行情況指標納入政府政績考核指標體系。
《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劃》和《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兩大規劃綱要的實施,使環保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中,《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劃》更是國內第一個通過人大審議的區域性環保規劃,標誌著廣東的環保工作進入法制化、科學化的軌道。

上圖:廣州出現藍天白雲的日子一年比一年多了(資料圖片)。何奔/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