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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在2006年全國環保廳局長會議上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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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8月,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在北京召開,揭開了中國環境保護事業的序幕。會議通過了《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確定了“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保護工作方針。
★1983年12月31日,國務院召開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將環境保護確立為基本國策。制定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方針,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和“強化環境管理”三大政策。
★1989年5月,國務院召開第三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提出要加強制度建設,深化環境監管,向環境污染宣戰,促進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
★1996年7月,國務院召開第四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提出保護環境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關鍵,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
★2002年1月8日,國務院召開第五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提出環境保護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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