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廣東環境保護 > 專題專欄 > 公眾參與 > 政策法規
 
廣東改革環保責任考核方式 考核能否過關 要聽百姓聲音
發佈時間:2006-06-07 14:49:26    文章來源:國家環保總局
 

  本報訊 廣東省環保局日前公佈了2005年度對各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的結果:珠海、河源、陽江和潮州4市優秀,汕尾、揭陽兩市雖然考核合格,但是排名最末。

  另據介紹,根據廣東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從今年開始,環保責任考核辦法進行多項改革,其中重要一項就是增加“群眾滿意率”指標,2006年度將依照新標準進行考核。

  據悉,從去年開始,廣東省環保局等有關部門就組織對考核指標進行修改,增加公眾對城市環境的滿意率指標。為促進公眾參與環保,調整後的考核體系要求,各市要在當地主要媒體公佈年度環保目標責任考核自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並進行多種形式的公眾對政府環境保護工作認同度、對城市環境品質狀況滿意率和對城市環境保護工作建議意見等民意調查。

  為確保滿意率指標客觀,廣東省環保局正在與一些專業的調查組織協商,由他們進行群眾滿意率問卷調查。調查對象包括機場、車站、碼頭、機關、學校、工礦、商場、街道等,問卷約500份。










 
相關新聞  
列印本稿 關閉窗口 返回頂部
 
開發維護: Copyright © 2007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 版權所有
| 關於本網站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 管理員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