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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日前,中央編辦負責人就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有關問題,回答了人民日報、新華社記者的提問。
問:在加強能源環境管理機構方面有什麼考慮?
答:能源關係國計民生、關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安全。妥善應對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和複雜的國際能源形勢,是我們必須長期面對的戰略性問題。加強能源管理機構主要有三點考慮:一是能源涉及經濟、外交、資源等多領域多部門,必須從高層次上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二是完善能源行業管理,對相關職責進一步予以加強,主要是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發展新能源,促進能源節約等。三是能源管理從根本上講是個長遠問題、宏觀問題,必須綜合運用國家發展戰略及規劃、投資、價格等宏觀政策和手段,促進能源管理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宏觀調控的有機結合。
環境保護是我國基本國策,關係中華民族的生存發展。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將面臨嚴峻的環境壓力,必須按照科學發展的要求,加強環境管理機構,加大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力度,落實國家減排目標,強化環境保護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