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
廣東環境保護
>
專題專欄
>
2007兩會議環保
>
總局領導論環保
周生賢表示:各級環保機構均決不寬容污染
發佈時間:2007-03-14 16:09:29 文章來源:新京報
3月11日,全國兩會“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新聞發佈會現場。
■官員簡歷
周生賢,國家環保總局局長。
1949年12月生,寧夏吳忠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
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常務副主席。
1999年2月,任國家林業局副局長。
2000年11月任國家林業局局長。
2005年12月任國家環保總局局長。
中共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
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案頭沒有放一張紙,眼睛從未躲避台下記者的目光,發言時經常打出各種手勢。
2006年春節前夕,國家環保總局連續否決7個大項目,緊接著,又叫停11家對飲用水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查處了10家大型違法項目,並且表示要對127家可能存在水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排查。
有媒體將此稱之為新一輪的環保風暴。風暴背後,去年12月2日臨危受命的周生賢再次引發媒體關注。
新局長的“大動作”
3月11日新聞發佈會上,周生賢透露,松花江長遠治理規劃已編制就緒。
至此,松花江污染事件終於暫時畫上了一個句號。
周生賢履新後立即奔赴松花江,他的首要任務就是解決前任解振華尚未來得及處理的因吉林石化雙苯廠爆炸引起的水體污染。
2005年12月初,冰天雪地的松花江畔,周生賢沿著污染帶走,行程逾千公里。
12月8日,周生賢簽署上任後第一個緊急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重點指向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線的大中型企業。
這被稱之為周生賢上任後的第一個“大動作”。12月14日,周生賢回京,親自坐鎮這場安全大檢查。
“開創環評新局面”
2006年2月14日,環保總局下發文件,發佈施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六天后,由監察部和環保總局聯合製定的《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發佈施行。
“這應該是他上任後最大的政績。”民間環保組織“綠家園”負責人汪永晨評價。
周生賢自己也承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把住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關口”,是環保部門最大的權力。環保部門要通過5至10年努力,解決“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
在這兩個行政法規出臺的同時,外界第一次感受到環保工作的速度。
但是汪永晨也有擔心,幾天前她在怒江邊上採訪,問100個農民,只有兩個農民知道這個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保如何做到公民參與,總局還要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承諾執法絕不含糊
從國家林業局局長到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等於是從副部級升為正部級官員。
林業局和環保總局被視為環境保護工作最關鍵的兩大部門,這也成為周生賢調任環保總局的重要因素。林業局一位人士說,“周生賢在任的這幾年,林業局的成績非常明顯。”
數據顯示,周生賢領導下的中國林業取得了“跨越式的發展”:全國營造林面積由上個世紀末的每年7000多萬畝,猛增到2002年的1.12億畝,此後連續3年超億畝。
3月11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周生賢表態:“各級國家環保機構均將不寬容污染”。
相關新聞
列印本稿
關閉窗口
返回頂部
開發維護:
Copyright
©
2007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 版權所有
|
關於本網站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
管理員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