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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已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
發佈時間:2007-03-12 09:33:00 文章來源:中國環境報
全國人大環資委近日公佈了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環保議案的處理意見。這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共78件,要求制定法律26部,修改法律9部。
全國人大環資委對修改《環境保護法》的議案進行了專題座談論證;在《海島保護法》、《自然保護區域法》等法律草案起草過程中,將草案徵求意見稿分送有關提出議案的代表聽取意見。
3件議案提出加快制定《海島保護法》。環資委已經完成了《海島保護法》草案起草,並於去年8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制定《海島保護法》的議案。
23件代表議案提出的5項立法項目,1項已經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4項正由有關單位研究起草,建議條件成熟時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或計劃。其中涉及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5件,涉及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的1件,涉及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和農村土地、水污染防治法的兩件,涉及修改《環境保護法》的12件。《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已經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和《環境保護法》修改均已列入國務院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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