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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時報:最後審批權在國家環保部
撰寫時間: 2008-03-26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資訊時報
 

問:兩會期間,南沙石化項目引起關注,目前進展如何?廣東省在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立法情況?

陳光榮:南沙石化項目準確說是中國科威特合資的煉化一體化項目,對保障廣東省能源供應,保障省、國家能源安全有十分重大戰略意義,屬於廣東省產業調整和優化的方向,我們支援該項目落戶廣東。

第一,就是跟大家一起學習下環評法。根據環評法,對於這樣一個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項目的審批權在國家環境保護部。第二,根據環評法,要上此項目,項目建設單位需要委託符合國家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工作的單位進行全面評價,過程中,需要通過召開認證會、專家諮詢會、調查公眾一件等徵詢工種意見。第三,在項目未通過環評審批前,項目不可上。

第三,要強調的是,環保部門會依法依照誠信審批這個項目的環評。廣州市政府在南沙開發之初,已經決定了生態優先的理念。我相信廣州市委市政府會把生態優先的思路貫穿南沙開發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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