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擬批准汕頭市東部城市經濟帶新津河、外砂河河口治理
及綜合開發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現將項目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建設單位
汕頭市東部城市經濟帶建設開發管理中心
二、項目概況
汕頭市東部城市經濟帶新津河、外砂河河口治理及綜合開發工程主要包括河口整治、灘塗開發利用、防洪(潮)及排澇等四方面內容。
河口治理工程:(1)新津河河口治理工程包括修建西治導堤和東治導堤至-5.0m等高線附近,分別與防沙堤∼新津河口片和新津河口∼外砂河口片堤防形成灘塗開發工程,西治導堤長3.33km,其中河道改道1180m,東治導堤長2.69km,其中河道改道780m。新津河延伸河段整治疏浚河長1.23km,開挖至-4.0m高程,與上游堤防平順連接。(2)外砂河河口治理工程包括修建西治導堤和東治導堤至-5.0m等高線附近,分別與新津河口∼外砂河口片和外砂河口∼萊蕪島片堤防形成灘塗開發工程,西治導堤長1.42km,東治導堤長1.79km。外砂河延伸河段整治,左、右岸淺灘分別疏浚至-3.0m、-1.0m,右岸建順壩2.69km。
灘塗開發工程:擬開發灘塗面積19.62km2,其中防沙堤∼新津河口片3.81 km2、新津河口∼外砂河口片8.29 km2、外砂河口∼萊蕪島片7.52 km2。
海堤工程:治理及綜合開發工程海堤總長21.55km,其中防沙堤∼新津河口片堤防長6.5km,新津河口∼外砂河口片堤防長9.12km,外砂河口∼萊蕪島片堤防長5.93km。海堤設計標準為100年一遇。
排澇工程: 推薦排澇方案為主幹河涌橫排,排澇任務包括3片新區面積19.62km2、上蓬圍現狀金獅喉閘排澇面積和新津河左岸各小涵閘排澇面積共32.90 km2、一八圍全部集水面積76.68 km2排水,排澇總面積131.20 km2。
本工程施工總工期為98個月。
三、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執行標準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相關標準、《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
四、項目可能產生的主要環境影響
築堤會改變局部岸線地形、水位和泥沙衝淤、影響水生生物和水產養殖等;破壞海岸濕地的水交換;增加水體懸浮物和重金屬濃度。填地會造成圍填區內濕地全部被湮沒;大面積水生生物的永久損失,影響水產養殖;增加水體懸浮物和重金屬濃度。取土採石會破壞陸地生態、地形地貌,影響環境空氣和聲環境。此外,項目建設過程中,將佔用一定量的土地,造成一定量的地表植被破壞,對周邊環境帶來施工廢污水、噪聲、揚塵、交通等影響。
本工程建設完成後,破壞了原有的生態平衡,新的生態系統會逐漸建成並趨於穩定。在此過程中,水生生物的結構和資源量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另外,由於岸線地形的改變,河口口門和主流線逐步向外延伸,口門納潮量、泥沙衝淤、水文流態等均會發生明顯的變化。這些影響都是長期、不可逆的。
五、項目擬採取的環境保護對策與建議
(一)人工增殖放流
為減輕本工程對汕頭海域海洋生物的影響,建設單位應結合當地實際採取人工增殖放流等生態補償和恢復措施。人工增殖放流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落實,具體計劃和落實由建設單位與當地漁業部門協商決定。
(二)加強濕地和海洋生態保護
萊蕪半島以北至六合圍的灘塗濕地的生態服務功能較高,可進一步加以保護利用。但是,目前受水產養殖業、城鎮排污多種功能的影響,該片海域正面臨嚴重的水環境污染問題,不利於該區域內濕地生態的環境保護。因此一方面應加強澄海區的污水收集和處理力度,使污水儘快實現達標排放;另一方面,可劃定一定面積的濕地和紅樹林自然保護區,提高其生態服務功能。加強汕頭萊蕪中華白海豚保護區、萊蕪中國龍蝦自然保護區等市級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投入。
(三)新津河河口延伸段,必須按生態河流來重建,儘量按原有河流水文、流勢來設計河道,保留原有的生態廊道,通過河道與回填城市建設用地後方的農田濕地系統和陸基養殖系統相連接。
(四)新津口改道工程以及大強度的海堤施工工程應避開4-6月魚類產卵較密集的時期。
(五)海域採砂深度應不超過2米。並在施工結束後連續三年進行貝類底播,以恢復其底棲生態環境。
(六)對原有的紅樹林區進行保護,並拓展紅樹林公園區域。紅樹林的建設採用自然生長的方式。在堤岸工程完成後,有效地引導形成自然淤積,並結合局部的人工紅樹移植,加速自然過程的紅樹林生成。
(七)在上部海堤以下,以完成堤岸工程後,對場地進行必要的砂土處理,種植親海水植物,形成對自然海灘環境的良好過渡,在下部海堤,結合海岸的自然沉砂,改造成為緩坡的濱海沙灘,
(八)對於河涌同樣採用複式堤岸的處理方式。在尊重生態功能的同時創造河涌景觀的豐富性。
(九)建議將新津河右岸工區向南移動到距離龍桃閣花園200m以外的範圍,以減輕對龍桃閣花園環境品質的影響程度。
六、安置規劃
(一)農村生產安置初步規劃
工程永久佔地佔用少量耕地、魚塘,按現狀人均耕地面積需進行生產安置的人口為323人。佔地補償已解決了生產資金的來源,只要政府協助解決養殖水面,即可在短期內恢復到原有水準。
本工程建設不涉及城鄉居民的搬遷,沒有需進行生活安置的人口。
臨時佔地佔用期間向使用權所有人支付補償費,佔用期結束後及時復墾交還原所有人。
(二)專項設施遷改建規劃
工程需要改線、重建供電線路2.23km,重建小型水閘6座、涵管1座、涼亭1座,石料場要遷移墓穴共26穴、廟宇1座,新津河口的海濱泳場1個。
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工程符合《汕頭市東部城市經濟帶區域建設用海總體規劃》、《韓江河口治理規劃》、以及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相關環境保護規劃、環境功能區劃、海洋功能區劃相協調,選址合理。本開發工程面對開放海域,海域環境和生態敏感程度不高,區域環境品質基本良好,其主要環境影響集中于河口和沿岸濕地生態的損失,可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加快其修復進程,而且工程佔用的濕地從鳥類資源、紅樹林資源、灘塗資源的重要性來衡量,均為汕頭海岸濕地中較不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工程實施沒有重大環境制約因素,佈局合理,且不存在重大潛在環境影響。在落實本評價中提出的生態保護修復措施的前提下,對周邊的環境影響是可以接受的。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說,本工程是可行的。
本項目環保審批公示時間2008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如對此項目持有異議者,可向公示受理單位反映或投訴。
受理單位:廣東省環境保護局
地址:廣州市龍口西路213號, 郵編:510630
聯繫電話:020-85516390、020-87532305
電郵地址:LJH1116@21cn.com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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