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要市金崗水泥有限公司的申請,省環保局擬對高要市金崗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幹法旋窯水泥熟料生產線技改項目竣工進行環境保護驗收。根據有關規定,現將項目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高要市金崗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幹法旋窯水泥熟料生產線技改項目是對原有的3條機立窯水泥生產線進行“離線改造”,淘汰原有生產線,在高要市金利鎮金洲管理區大洪嶺村異地新建1條日產2500t新型幹法旋窯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建設主要包括1條2500t/d窯外分解新型幹法水泥熟料生產線、2條水泥生產線及配套的熟料、水泥儲運、公用工程和生產控制樓、辦公樓和員工宿舍等。項目佔地13萬平方米,總投資2642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773萬元。
二、環保執行情況
物料破碎、粉磨、煅燒、熟料發運和窯尾產生的廢氣經除塵器除塵後排放;項目採取密閉式輸送設備、密閉儲存物料、設置除塵設施和灑水增濕等措施,減少原料儲存、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無組織排放。
設備冷卻水、儀錶冷卻水、廠區雨水和經處理後的酸鹼廢水、車間清洗廢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16萬立方米的水塘迴圈使用不外排。
項目通過對物料破碎、原料磨、水泥磨和風機等採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加裝消聲器、隔聲等措施,以降低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
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用於生產;廢耐火磚回收入石灰石破碎作原輔料用;廢潤滑劑及生活垃圾投入窯內焚燒處理。
窯頭安裝了線上連續監測裝置,建立了環保管理機構,制定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驗收監測結果
(一)工況
驗收監測期間,生產負荷達到設計能力80%以上,符合驗收要求。
(二)廢氣
監測期間,窯頭出口粉塵及窯尾出口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濃度和噸產品排放量;石灰石破碎、石灰石輸送、石灰石倉、石灰石庫頂、煤磨及煤粉倉、熟料庫頂、石膏破碎、水泥及熟料散裝庫頂、輸送帶及水泥磨等粉塵排放濃度和噸產品排放量均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水泥廠二類控制區第二時段限值要求。廠界各測點無組織排放廢氣中總懸浮顆粒物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水泥廠二類控制區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要求。
(三)廢水
生活污水排口pH、氨氮、動植物油、陰離子錶面活性劑和冷卻水及其他生產廢水排口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石油類、氟化物排放濃度均符合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要求。生活污水排口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總磷超標。所有廢水均排入水塘回用,不外排。
(四)噪聲
▲1、▲3測點晝間廠界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90)Ⅰ類標準要求,▲1、▲3測點夜間及▲2晝夜間噪聲均超標,晝間最大超標3.8dB(A),夜間超6.2dB(A)。上塘村敏感點監測晝、夜間噪聲均符合《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93)1類標準要求。廠界噪聲超標暫未產生擾民影響。
(五)固廢
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用於生產;廢耐火磚回收入石灰石破碎作原輔料用;廢潤滑劑及生活垃圾投入窯內焚燒處理。
(六)公眾調查
100%的公眾對技改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評價表示滿意或較滿意。
(七)排放總量
監測期間核算的粉塵排放總量57.1噸/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538噸/年,均符合肇慶市環保局核定的總量指標。
(八)等量淘汰
高要市人民政府已淘汰共88.4萬噸水泥生產能力。
四、建議
(一)進一步採取降噪措施,防止噪聲擾民。
(二)應按《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04)要求,在窯頭安裝主要污染物線上監測裝置。
(三)加強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為了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現將該公司環保驗收檢查情況於2008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在我局網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我局將對所反應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並作為環保驗收依據之一。
受理單位:廣東省環保局
聯繫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213號(510630)
聯繫電話:020-87532298 020-87532305
聯繫人:曾鋒
Email:zengfeng@gdep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