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環函〔2007〕733號
關於調整茂名市北山嶺港區部分近岸海域
環境功能區劃的意見的函
省政府辦公廳:
轉來省政府領導對茂名市政府《關於調整茂名市北山嶺港區部分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的請示》(茂府〔2007〕18號)的批示(辦文編號:建設0259)收悉。我局按批示要求對調整方案做了進一步的審核,補充徵求了省經貿委、林業局、旅遊局等部門的意見,並要求茂名市政府根據省領導批示和省海洋局等部門的意見對《茂名市北山嶺港區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調整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可研報告》)的有關內容和調整方案做進一步修改和論證。經研究,意見如下:
一、《廣東省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粵府辦〔1999〕68號文)中茂名市北山嶺港區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序號1301長度為9公里,序號1304長度未明確。據本次調整工作調查研究核實,功能區序號1301長度實為17.1公里,序號1304長度實為33公里。
二、省經貿委、林業局、旅遊局對茂名市北山嶺港區部分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調整方案無不同意見,對《可研報告》的有關內容提出了修改意見、並提出了加強該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措施建議(見附件一)。茂名市根據省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意見對《可研報告》做了修改完善,對調整方案及其對周圍功能區的影響做了進一步核實和論證說明(見附件二)。經進一步論證核實,調整後的功能區1301B長度為11公里,與有關規劃和功能區劃是銜接協調的。
三、根據擬調整近岸海域的功能、水質現狀和發展規劃的需要,我局認為茂名市對北山嶺港區部分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進行調整是必要的、可行的,擬原則同意該調整方案。北山嶺港區部分近岸海域調整後的環境功能區劃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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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識號 |
行政區 |
功能區名稱 |
範圍 |
寬度(km) |
長度(km) |
主要功能 |
水質目標 |
|
1301A |
茂名市 |
雞打港鹽業區 |
山後村至山兜仔 |
2.8 |
6.1 |
鹽業、生態保護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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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B |
蓮頭嶺-爵山綜合功能區 |
山兜仔至蓮頭嶺 |
2.8 |
11.0 |
港口、工業、排污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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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A |
北山嶺港區西區開發區 |
博賀灣口至白蕉嶺 |
1.5 |
13.0 |
港口、工業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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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B |
博賀灣養殖鹽業區 |
白蕉嶺至鹽井頭 |
1.5 |
20.0 |
養殖業、鹽業 |
二 |
四、茂名市須進一步加強北山嶺部分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調整後的海洋環境保護工作,落實《可研報告》提出的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的管理措施和保護對策建議,功能區1304A內不準設立大型排污口,確保調整後的海水水質和近岸海域的環境功能區達到目標要求。
附件:1.省海洋與漁業局等四部門意見。
2. 附件:2.關於調整茂名市北山嶺港區部分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的
有 有關事項的說明(茂府函〔2007〕57號)。
(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聯繫人:孔慶安,聯繫電話:020-87532100)
主題詞:環保 海域 區劃 意見 函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07年8月28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