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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5年第41號
撰寫時間: 2005-10-19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5年第41號

根據環保總局進口廢物審批與海關總署電子口岸聯網工作的要求,現就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和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進口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05年9月1日起,啟用新版《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和《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

  二、申請進口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的廢物利用單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附件1);

  2、廢物利用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3、廢物利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

  4、廢物進口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

  5、廢物進口單位的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明書複印件;

  6、廢物出口者境外供貨商註冊證書複印件。

  三、申請進口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的廢物利用單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附件2);

  2、進口廢物環境風險評價報告;

  3、廢物利用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4、廢物利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

  5、廢物進口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

  6、廢物進口單位的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明書複印件;

  7、廢物出口者境外供貨商註冊證書複印件。

  四、申請書封面的貿易方式分為加工貿易和一般貿易兩種,申請加工貿易的必須提供加工貿易手冊複印件。

  五、報關口岸應選擇距離廢物利用單位較近的口岸。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可填寫三個報關口岸,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只能填寫一個報關口岸。

  六、申請書封面備註一欄必須填寫申請批准證書份數;首次進口係指廢物利用單位年度內首次申請進口。

  七、申請書必須列印,填寫內容應真實準確,手寫、塗改均無效。

  八、上報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原件,複製件無效。

  九、《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及《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可從環保總局網站上下載。

  附件:1.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

          2.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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