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工作依據
進口廢物管理工作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等部委《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限制進口類廢物審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工作機構及職責
(一)工作機構
省環境保護局:負責本省申請廢物進口的初審和監督管理工作。
污染控制處:負責本省申請廢物進口的初審和上報的日常工作,對進口廢物加工利用過程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廢物管理中心:負責本省申請廢物進口的技術性審查,協助對進口廢物加工利用過程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工作職責:
1、受國家環保總局委託,受理本省進口廢物加工利用單位廢物進口的申請,並對廢物進口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報送國家環保總局審批。
2、組織對本省範圍內從事進口廢物拆解、加工或利用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3、對廢五金加工利用定點企業提出年度審核意見上報國家環保總局。
4、協助海關處理非法入境的固體廢物。
三、申請和受理條件
(一)申請條件
1、申請單位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相應的經營範圍,並具備符合規範要求的加工、利用進口廢物的能力。
2、申請單位必須是直接從事廢物加工利用的單位,申請進口的廢物必須是列入《限制進口類可作原料的廢物目錄》中的廢物。
3、申請單位必須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技術規範要求,按規定辦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手續,污染防治設施經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驗收合格。
4、申請進口廢五金類的企業必須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當年核定的定點加工利用單位。
(二)申請材料包括:
1、《限制進口類可作原料的廢物進口申請書》(必須經當地地級以上市環保局簽署意見同意)。
2、《進口廢物環境風險報告表》。
3、有效的年檢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或副本。
4、首次申請的,還必須提供有效的加工利用單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審批文件和污染防治設施驗收資料;
5、再次申請的,必須填寫上次(一年內全部)進口廢物批准證書號、有效期、批准數量和實際進口量,並附上批准證書海關登記聯的複印件。廢五金類還須填寫《進口廢物處置情況記錄表》,說明廢物拆解後各種成分去向,並提供與不可利用廢物處置單位簽訂的合同複印件。提前兩個月以上申請的,須提交上次廢物進口批准證書原件。
6、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上述申請材料一式三份,報國家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一份,省、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各存一份。
(三)受理條件
1、申請資料齊全,內容真實,符合法定形式。
2、廢物進口原則上一年申請一次。再次申請的,必須是:(一)《廢物進口批准證書》距期滿1∼2個月;(二)廢物實際進口量已超過《廢物進口批准證書》批准量80%。
四、申請和初審程式
1、申請單位委託有資質的單位對擬進口的廢物及其運輸、貯存和加工利用過程中的環境風險進行評價。其中,屬首次申請的,須達到國家或省進口廢物技術規範或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評價單位方可進行風險評價。
2、申請單位持《限制進口類可作原料的廢物進口申請書》、《進口廢物環境風險報告表》和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報省環保局。
3、省環保局對外窗口受理後,送省廢物管理中心提出技術審查意見。省環保局污控處根據省廢物管理中心技術性審查意見以及利用單位的加工能力、實際加工需要、上年度實際進口量、全省總量控制指標,提出初審意見和建議批准進口廢物數量,送分管局長審批。分管局長審批同意後,加蓋公章,由污控處統一報送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批。
4、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批後,由省環保局統一領取《限制進口類可作原料的廢物進口批准證書》,並通知申請單位領取。簽領人領取時必須出示以下證明材料:受理回執,繳費發票或證明,有效身份證。
五、期限
1、省廢物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完成技術性審查意見。
2、省環保局污控處五個工作日完成初審意見和建議批准數量經局分管領導審批後,報送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3、特殊情況下,經分管領導批准,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
六、申請方式和申請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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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申報材料(一式兩份)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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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首次
申請 |
點《進口廢物環境風險報告表》(附進口廢物現場檢查記錄表、委託書)
點《申請書》(附上有效的年檢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或副本、上次批准證書海關聯複印件、廢物進口處置情況記錄表) |
1、《申請書》可在“廣東環境保護”網上下載,《申請書》填寫的有關內容必須電腦列印,手寫無效;
2、“上次批准證書海關聯複印件”按進口廢物編號分類裝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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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改證 |
點申請報告
點《申請書》(附上次批准證書原件、複印件、廢物進口處置情況記錄表) |
批准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按進口廢物編號分類裝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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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證申請 |
點申請報告
點上次批准證書海關聯複印件
點廢物進口處置情況記錄表 |
材料按點點點的順序裝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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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量申請 |
點申請報告
點《申請書》(附上次批准證書海關聯複印件)
點廢物進口處置情況記錄表 |
材料按點點點的順序裝訂。 |
七、標準文書(略)
(一)《限制進口類可作原料的廢物進口申請書》
(二)《進口廢物環境風險報告表》
(三)《限制進口類可作原料的廢物進口批准證書》(樣式)
八、進口廢物申請審批程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