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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我局定於2007年11月12日在北京就《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的有關內容舉行聽證,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2007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 二、會議地點:北京騰達大廈501會議室 三、會議內容:《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中關於生產、銷售、使用中的行政許可內容進行聽證。 四、會議聯繫人和聯繫電話: 楊禮榮 88577266;王鍔一 66556278; 傳真:88577266 66556248 五、請各有關單位的參加人認真填寫會議回執,並於2007年11月9日前傳真至我局。 附件:聽證會回執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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