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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省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組織和工作制度
撰寫時間: 2005-10-10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規定要求,為規範我省自然保護區評審、論證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廣東省省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

(一)職責

廣東省省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對申報省級自然保護區進行評審,並提出評審意見。

按省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求,對申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論證,提出建議意見。

(二)評審委員會的組成

評審委員會由各類型自然保護區省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綜合管理部門的代表及聘請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 名、第一副主任委員 1 名、副主任委員和委員若干名。評審委員會成員任期 3 年,可以連聘連任。評審委員會換屆或解聘、增補組成人員,由省環保局與省國土資源廳、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協商一致後,報省政府審定。

(三)評審委員會成員條件

1、遵守執行國家各項法規和方針政策,作風正派,辦事公正,實事求是,工作負責。

2、單位代表應是主管自然保護區或相關業務的負責人;專家應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3、熟悉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科研、技術和管理或相關業務工作。

4、身體健康,能正常參加自然保護區的考察、評審等工作。

(四)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為評審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省環保局污染控制與生態保護處承擔。其主要職責:

1、承辦評審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2、對自然保護區申報材料的規範性進行審查;

3、會同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委員會成員對申報點進行實地考察;

4、組織評審委員會會議;

5、建立和管理評審工作檔案。

二、省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評審和報批

申報點原則上應是市級自然保護區,並在原級別建設管理的時間不少於2 年。

(一)申報程式

申報單位應組織對擬建省級自然保護區的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編寫資源綜合調查報告,並由其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或省級主管部門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同時抄送省環保局並附申報材料。

擬建自然保護區範圍跨市(縣)的,需經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協商一致後再申報。

(二)申報材料

1、《廣東省省級自然保護區申報書》(一式 30 份。申報書由省環保局統一印製,也可複印使用);

2、擬建自然保護區資源綜合調查報告(須附擬建自然保護區有關地理位置、範圍、地形、植被及功能分區等內容的圖件);

3、擬建自然保護區自然景觀和主要保護對象的照片集、錄影資料;

4、依法劃定的範圍界線圖複印件;

5、依法辦理的土地(海域)使用權證或循其他途徑獲得管理使用權的有效文書複印件;

6、自然保護區的總體規劃。

(三)評審和報批

1、申報材料規範性審查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省政府的批轉意見,在30 天內對收到的申報材料的規範性進行審查,就是否受理申報通知申報單位。申報材料不符合規範要求的,退回或通知申報單位並說明理由;符合要求的,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根據需要組織評審委員會成員對申報點進行實地考察。

2、評審

(1 )根據申報情況,評審委員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評審會議。

(2 )評審會議由主任委員或由主任委員委託第一副主任委員召集和主持,出席評審會議的委員(含提交了書面評審意見的委員或其委託的代表)應不少於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應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請假,並提交書面評審意見或委託代表出席。被委託的代表所從事的專業(業務)和職稱應與委員相近,並應經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同意。

(3 )每個申報點由 1 至 2 名委員作為主評委員,負責向評審委員會介紹該申報點的情況和初步評估意見。主評委員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申報點實際情況與有關委員商定。

(4 )根據評審工作需要,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可邀請申報單位派員列席評審會議介紹有關情況。

(5 )審議主要事項:

點是否符合條件建立省級自然保護區或申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點擬定的自然保護區類型、主要保護對象、範圍界線、功能分區是否科學合理。

(6 )評審意見以記名方式錶決確定,經評審委員會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含提交了書面評審意見的委員或其委託的代表)同意通過。

3、報批

省環保局根據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提出審批建議報省政府審批。

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論證

(一)申報程式

由省政府向國務院申請建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區的省主管部門或保護區所在地的地級市人民政府應在每年的4 月底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省政府,抄送省環保局。

擬通過國務院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向國務院申報的,由保護區省主管部門在其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報送材料的時限前15 日內將申報材料送省政府,由省政府出具意見。

(二)申報材料

1、《建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申報書》(一式 35 份,申報書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可複印使用)。

2、擬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綜合考察報告。

3、擬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及專家論證意見。

4、擬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位置圖、地形圖、水文地質圖、植被圖、規劃圖等圖件資料。

5、擬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自然景觀及主要保護對象的多媒體視頻資料以及照片集。

6、自然保護區批建文件和土地使用權屬複印件。

(三)論證

申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論證,參照申報省級自然保護區的程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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