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3年,中國發佈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對利用載體系統的重組DNA技術,以及利用物理或化學方法把異源DNA直接導入生物體的管理作出了比較具體的規定。
根據《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1996年和1998年分別發佈了《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和《煙草基因工程研究及其應用管理辦法》。其中,《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對涉及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問題作出了比較具體的規定,對遺傳工程體的安全等級進行了劃分,並規定了相應的管理措施,特別是規定了農業生物基因工程登記和安全評價的具體程式和規則。該規章在全國農業生物基因工程的管理中得到較好實施,共受理了8批安全評價申請,並予以批復,頒發了安全審批書。
2001年5月9日國務院通過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
煙草基因工程研究及其應用管理辦法
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