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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類型 |
個性評價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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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及配套工程 |
污水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萬噸/日)、新增COD削減量(噸/年)、所在地區污水處理率(%)。管網:污水收集量、污水收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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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污染治理項目 |
新增工業廢水處理能力(萬噸/年)、新增固體廢物處理能力(萬噸/年)、新增COD、SO2削減量(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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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保護類項目 |
地表水、大氣環境品質,生態恢復率(%),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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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 |
環境應急反應時間、環境監測指標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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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究課題項目 |
專家意見、鑒定結果、研究成果在國際國內的先進性 |
注:對於對沒有完全實施完畢的跨年度項目實行過程評價,項目績效主要體現在項目實施過程是否按照原設定的總績效目標(當年階段性目標)規範、高效地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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