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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國家環保總局資訊中心的業務指導及其委託的工作,指導地級以上市環境資訊中心的業務工作。
2、按照國家、省環境資訊化建設目標的要求,負責全省環境資訊廣域網路系統的建設,是全省環境資訊網路運轉的中樞。
3、推廣、執行國家有關環境資訊標準,擬定全省環境資訊的各項管理規範。
4、負責環境資訊的收集、整理、匯總和環境資訊的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建立全省環境資訊數據庫,為環境管理、決策提供環境資訊支援和服務。
5、負責省環保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網路的建設,以及網路系統安全及保密的技術支援。
6、負責全省環境統計、環保目標責任制、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技術性、事務性工作,以及環境監測網路管理的輔助性工作。
7、負責“廣東環保”網站的建設、維護與更新。
8、完成局佈置並需要配合的其他相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