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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職責 1、協助局長組織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環境保護行政事務的督查督辦工作。 3、負責本局並指導全省環保系統的政務資訊工作。 4、負責機關文秘工作,擬制局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編寫大事記和年鑒及其他綜合性文件。 5、負責文件資料的文字把關,辦理機關文電。 6、負責文電的登記、收發、催辦工作。 7、負責局機關機要、保密工作,對局直屬單位的保密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局印鑒的使用管理和有關證件的辦理。 8、負責組織辦理機關和指導全省環保系統的環境檔案管理工作。 9、擬制局機關和局系統外事活動計劃和工作總結,接待外國和港、澳、臺地區人員來訪,聯繫辦理出訪、考察、學習的有關申報手續。 10、組織指導全省環境信訪工作,辦理信訪,組織接待來訪。 11、組織指導全省環保新聞、宣傳、出版、教育工作。 12、組織有關部門、單位環境保護先進的評選、獎勵工作。 13、組織辦理局機關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14、聯繫指導機關服務中心、環境宣教中心的業務工作。 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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