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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的防治
對於土壤污染,必須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環保方針。首先要控制和消除污染源。同時看到土壤具有強大的凈化能力,在防治土壤污染時應充分利用這一特點。
1、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
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是防止污染的根本措施。土壤對污染物所具有的凈化能力相當於一定的處理能力。控制土壤污染源,即控制進入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數量和速度,通過其自然凈化作用而不致引起土壤污染。
1)控制和消除工業“三廢”排放
大力推廣閉路迴圈,無毒工藝,以減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對工業“三廢”進行回收處理,化害為利。對所排放的“三廢”要進行凈化處理,並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和濃度,使之符合排放標準。
2)加強土壤污灌區的監測和管理
對污水進行灌溉的污灌區,要加強對灌溉污水的水質監測,了解水中污染物質的成分、含量及其動態,避免帶有不易降解的高殘留的污染物隨水進入土壤,引起土壤污染。
3)合理施用化肥和農藥
禁止或限制使用劇毒,高殘留性農藥,大力發展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發展生物防治措施。例如禁止使用雖是低殘留,但急性、毒性大的農藥。禁止使用高殘留的有機氯農藥。根據農藥特性,合理施用,制訂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採用綜合防治措施,既要防治病蟲害對農作物的威脅,又要把農藥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限制在最低程度。
4)增加土壤容量和提高土壤凈化能力
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砂摻粘改良性土壤,以增加和改善土壤膠體的種類和數量,增加土壤對有害物質的吸附能力和吸附量,從而減少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發現、分離和培養新的微生物品種,以增強生物降解作用,是提高土壤凈化能力的極為重要的一環。
5)建立監測系統網路,定期對轄區土壤環境品質進行檢查,建立系統的檔案資料,要規定優先檢測的土壤污染物和檢測標準方法,這方面可參照有關參照國際組織的建議和我國國情來編制土壤環境污染的目標,按照優先次序進行調查、研究及實施對策。
2、防治土壤污染的措施
1)施加改良劑
施加改良劑的主要目的是加速有機物的分解和使重金屬固定在土壤中,如添加有機質可加速土壤中農藥的降解,減少農藥的殘留量。
施用重金屬吸收抑製劑(改良劑),即向土壤施加改良抑制物(如石灰、磷酸鹽、硅酸鈣等),使它與重金屬污染物作用生成難溶化合物,降低重金屬在土壤及土壤植物體內的遷移能力。這種方法起到臨時性的抑製作用,時間過長會引起污染物的積累,並在條件變化時重金屬又轉成可溶性,因而只在污染較輕地區尚能使用。
2)控制土壤氧化-還原狀況
控制土壤氧化-還原條件,也是減輕重金屬污染危害的重要措施。據研究,在水稻抽穗到成熟期,無機成分大量向穗部轉移,淹水可明顯地抑制水稻對鎘的吸收,落幹則促進水稻對鎘的吸收。
重金屬元素均能與土壤中的硫化氫反應生成硫化物沉澱。因此,加強水漿管理,可有效地減少重金屬的危害。但砷相反,隨著土壤氧化-還原電位的降低而毒性增加。
3)改變耕作制度
通過土壤耕作改變土壤環境條件,可消除某些污染物的危害。旱田改水田,DDT和六六六在旱田中的降解速度慢,積累明顯;在水田中DDT的降解速度加快,利用這一性質實行水旱輪作,是減輕或消除農業污染的有效措施。
4)客土深翻
污染土壤的排除,特別是重金屬的土壤污染,在土壤中產生積累,阻礙作物的生長髮育。防治的根本辦法是徹底挖去污染土層,換上新土的排土和客土法,以根除污染物。但如果是地區性的污染,實際採用客土法是不現實的。
耕翻土層,即採用深耕,將上下土層翻動混合,使表層土壤污染物含量減低。這種方法動土量較少,但在嚴重污染的地區不宜採用。
5)採用農業生態工程措施
在污染土壤上繁殖非食用的種子、种經濟作物或種屬,從而減少污染物進入食物鏈的途徑。或利用某些特定的動植物和微生物較快地吸走或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質,而達到凈化土壤的目的。
6)工程治理
利用物理(機械)、物理化學原理治理污染土壤,主要有隔離法,清洗法,熱處理,電化法等,是一種最為徹底、穩定、治本的措施。但投資大,適於小面積的重度污染區。
近年來,把其他工業領域,特別是污水、大氣污染治理技術引入土壤治理過程中,為土壤污染治理研究開闢了新途徑,如磁分離技術、陰陽離子膜代換法、生物反應器等。雖然大多數處於試驗探索階段,但積極吸收、轉化新技術、新材料,在保證治理效果的基礎上降低治理成本,提高工程實用性,有著重要的實際意義。
7)制定農藥的容許殘留量
根據農藥的“最大一日容許攝取量”(容許攝取量/(kg·d),用ADI值表示)乘以安全系數(一般定為1/100)。
殘留容許量=ADI×體重(kg)/食品系數[kg/(人·d)]
總之,在防治土壤污染的措施上,必須考慮到因地制宜,採取可行的辦法,既消除土壤環境的污染,也不致引起其他環境污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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