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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發佈時間:2005-10-11 17:50:05    文章來源:
 

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GB 12348-90

 

 

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控制工業企業廠界噪聲危害而制訂。

 

1 標準的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工廠及有可能造成噪聲污染的企事業單位的邊界。

1.1 標準值

各類廠界噪聲標準值列于下表:

等效聲級Leq(dB(A))

 

類別

晝間

夜間

55

45

60

50

65

55

70

55

 

1.2 各類標準適用範圍的劃定

1.2.1 Ⅰ類標準適用於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

1.2.2 Ⅱ類標準適用於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及商業中心區。

1.2.3 Ⅲ類標準適用於工業區。1.2.4 Ⅳ類標準適用於交通幹線道路兩側區域。

1.2.5 各類標準適用範圍由地方人民政府劃定。

1.3 夜間頻繁突發的噪聲(如排氣噪聲)。其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0dB(A),夜間偶然突發的噪聲(如短促鳴笛聲),其峰值不準超過標準值15dB(A)

1.4 本標準晝間、夜間的時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當地習慣和季節變化劃定。

 

2 引用標準

GB 12349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測量方法

 

監測方法

GB 12349執行。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局提出。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郭靜男、朱煜光、郭秀蘭、陳光華、朱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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