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於2004年7月12日在北戴河召開了全國汽車(發動機)排放檢測機構會議,共有來自17個檢測機構的30位專家和技術人員參加了此次會議。會議就以下一些關於環保型式核準的問題進行了討論並形成意見。
1、重型改裝車所選用的底盤如果已經在環保目錄中發佈,並進入了底盤庫,則此改裝車不必進行所有配置的自由加速煙度或怠速排氣污染物檢測,僅對此底盤每種發動機的一種配置進行檢測即可。但3類底盤(客車底盤)的改裝車不適用此條規定。
2、重型汽油改裝車的燃油蒸發必須要作檢驗或視同判定。
3、輕型特種車(5字頭的車)的排氣污染物、曲軸箱和燃油蒸發排放,如果符合視同條件,可以與原車型進行視同判定。
4、中心數據庫中不同檢測機構的報告不能共用。
5、柴油車和重型汽油車報告的內容中應加入噴油提前角或點火提前角的項目。
6、關於達到第二階段的柴油車、機是否能穩定達標的問題,專家有以下意見和建議:
一目前確實存在部分不能穩定達標的車、機型;
二亟待由環保總局著重對此類車、機型進行監督檢查、對不達標車、機型的生產企業進行處罰;
三必要時組織專家組對此類車、機型的型式核準申請進行技術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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