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國家環保總局辦公廳對新車(機)型排放達標
申報審核工作進行調整的通知
粵環辦〔2002〕33號
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市環保局,機動車和發動機生產企業:
現將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關於對新車(機)型排放達標申報審核工作進行調整的通知》(環辦函〔2002〕233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精神,認真執行。
附件:關於對新車(機)型排放達標申報審核工作進行調整的通知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題詞:環保 機動車 審核 轉發 通知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02年7月29日印發
關於對新車(機)型排放達標申報審核工作進行調整的通知
環辦函[2002]2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2000年11月,我局印發《關於實施<車用壓燃式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有關要求的通知》(環發[2000]227號)後開始對國產的重型柴油車、重型柴油機、輕型柴油車、輕型汽油車進行排放達標車(機)型申報審核工作。到目前為止,已發佈排放達標車(機)型9012個。
為了進一步加強新車排放達標車(機)型申報審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進申報審核的規範化,現對新機動車、發動機排放達標車(機)型申報審核工作進行一些調整,通知如下:
一、我局將試行機動車、發動機排放達標車(機)型電子申報審核工作,並逐步開展車(機)型排放達標申報審核的網路化管理。
二、我局發佈的各期排放達標車(機)型通知,可登錄中國環境保護網(www.zhb.gov.cn)查詢。
三、機動車、發動機排放達標車(機)型的申報受理工作由過去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直接報到我局調整為以郵寄等方式報到我局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審核方式不變,凡通過審核的新車(機)型,經我局批准後下發通知。
申報聯繫單位:國家環保總局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
聯繫電話及傳真:010-84910475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門外大羊坊8號,國家環保總局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機動車排放達標申報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12
電子信箱:office@vecc-sepa.org.cn
四、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通知本地區有關機動車和發動機生產企業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章)
二00二年七月十二日
主題詞:環保 機動車 達標 申報 通知
抄送:各檢測單位、國家環保總局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
2002年7月1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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