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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生態縣、生態市創建工作考核方案(試行)
發佈時間:2005-12-13 11:52:20    文章來源: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文件

環辦〔2005137

關於印發全國生態縣、生態市創建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全國生態縣、生態市建設工作,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我局制定了《全國生態縣、生態市創建工作考核方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創建工作實際,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創建工作,確保各項創建任務的落實和目標的實現。

  附件:全國生態縣、生態市創建工作考核方案(試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題詞:環保 生態 考核 通知

附件:

全國生態縣、生態市創建工作考核方案(試行)

  一、考核目的

  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全國生態縣、生態市建設,鼓勵各地開展創建工作的積極性,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對象

  開展生態縣、生態市建設的縣、市。生態省的考核評比不在此列。

  三、考核條件

  已制訂生態縣、生態市建設規劃(大綱),並實施2年以上。嚴格按基本條件和指標體系考核,不缺項。

  四、考核內容

  《生態縣、生態市、生態省建設指標(試行)》(環發〔200391號)完成情況和建設規劃完成情況。

  五、考核程式

  參加考核的縣、市,首先進行自評,並向省級環保局提交自評報告。省級環保局在復核後,將各省候選名單和推薦報告上報國家環保總局。經國家環保總局審定後,公佈最終考核結果。對考核成績優秀的,國家環保總局予以表彰,並命名為生態縣創建工作先進縣、生態市創建工作先進市。

  六、評分方法及結果

  (一)採用百分制打分。按環發〔200391號文的基本條件和指標體系兩個部分進行。部分指標以環辦〔2005121號文為準。

  (二)分兩次打分。第一次:基礎分。即以同級人大批准規劃實施上一年度數據為依據打分。第二次:創建分。考核創建工作的進展程度,即以考核年度數據為依據打分。

  (三)結果評定。考察基礎分與創建分的差距,判斷創建工作的進步幅度。按創建工作進步幅度評定先進。

  (四)基礎分和創建分打分方法如下:

  1、生態縣。基本條件共賦28分,按表1的方法賦分。36項指標按表2共賦72分,平均每項指標賦2分,達標滿分,未達標零分。

生態縣6項基本條件賦分(共28分)

序號

     

滿分

賦分方法

1

制訂了《生態縣建設規劃》(2),並通過人大審議、頒布實施(2)。

4

未經人大審議、頒布實施扣2分。

2

全縣(市)80%的鄉鎮達到環境優美鄉鎮考核標準(5)。

5

按達到環境優美鄉鎮的百分比賦分。

3

有獨立的環保機構,併為一級行政單位(2),鄉鎮有專職的環境保護工作人員(1)。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鄉鎮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實績考核內容,並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2)。

5

三個條件,按每個條件後面的數值賦分。達到滿分,否則0分。

4

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及地方頒布的各項環保規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

5

發現有一條執行不力,扣1分,扣完為止。

5

污染防治與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生態保護與建設卓有成效(2)。三年內無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2),外來物種對生態環境未造成明顯影響(1)。

5

三個條件,按每個條件後面的數值賦分。達到滿分,否則0分。

6

資源(特別是水資源)利用科學、合理,未對區域(或流域)內其他縣域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重大生態環境影響。

4

發現有重大不利生態環境影響的資源利用行為或項目,不得分。

生態縣36項指標賦分(共72分)

一級指標

序號

     

 

賦分

 

1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

/人

2

 

經濟發達地區

經濟欠發達地區

 

2

年人均財政收入

/人

2

經濟發達地區

 

經濟欠發達地區

3

農民人均純收入

/人

2

 

經濟發達地區

經濟欠發達地區

 

4

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

2

 

經濟發達地區

 

經濟欠發達地區

 

5

單位GDP能耗

噸標煤/萬元

2

 

6

單位GDP水耗

m3/萬元

2

 

7

主要農產品中有機及綠色產品的比重(產值)

%

2

 

8

森林覆蓋率

%

2

 

山區

 

丘陵

 

平原

9

受保護地區佔國土面積比例

%

2

 

山區及丘陵區

平原地區

 

10

退化土地恢復率

%

2

11

空氣環境品質

2

 

12

水環境品質

2

近岸海域水環境品質

 

13

噪聲環境品質

2

14

化學需氧量(COD)排放強度

千克/萬元(GDP)

2

 

15

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

%

1

工業用水重復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