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30日淩晨,茂名石化煉油分部凈化水車間發生含鹼污水泄漏,沿邊溝流入總排口後進入小東江,造成小東江水體局部污染。污染事故發生後,省委、省政府,茂名市委、市政府和茂名石化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啟動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進行科學處置。由於處理及時、方法正確、措施得力,污染被控制在較小範圍內,下游沿岸未發生人畜因飲用河水或食用水產品而中毒現象。
為吸取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發生,茂名石化公司對相關事故責任人落實責任追究,該公司主管安全環保副總經理等28名事故責任人受到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