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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執法須多方配合
發佈時間:2005-10-11 17:40:16    文章來源:
 

近幾年來,餐飲業的油煙、噪聲污染擾民問題已成為城市居民投訴最多的環境問題之一,然而,此類投訴在處理時比較困難。
  難點一:有關餐飲業環境管理法律、法規不完善。迄今為止,關於餐飲業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缺乏相應的法律責任。另外,在目前的執法實踐中,大多數的餐飲業沒有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更談不上環境污染治理配套設施以及竣工驗收,造成了環境污染擾民現象普遍。
  難點二: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配合機制。餐飲業的業主普遍認為,他們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納稅登記證這“三證”,就說明政府允許他們營業。雖然不了解環境法律、法規並不能成為其免責的理由,但是也反映出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配合機制,沒能從源頭上控制餐飲業的環境污染。
  此外,在涉及餐飲業的環境行政訴訟中,往往花費了較大的成本和時間,但效果並不理想。因為很多餐飲店建在住宅區或者居民樓的底層,受條件的限制,有些餐飲店根本無法整改。
  (作者單位:福建省廈門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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