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環函〔2004〕154號
關於責令安徽海螺集團公司停止建設銅陵海螺萬噸水泥二期工程和樅陽海螺日產7200噸水泥熟料生產線技改工程的通知
安徽海螺集團公司:
你公司銅陵海螺二期10000噸/日水泥熟料生產線和樅陽海螺7200噸/日水泥熟料生產線技改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經我局批准,該兩項工程即擅自開工建設,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現責令你公司立即停止上述兩項工程的建設。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主題詞:環保 環評 建設項目 通知
抄 送:安徽省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