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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佈2005年度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結果的函(粵環函〔2006〕785號)
發佈時間:2006-06-14 17:56:59    文章來源:
 

 

粵環函〔2006785

關於公佈2005年度廣東省環境保護

責任考核結果的函

各有關新聞單位:

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試行辦法》(粵辦發〔20036號)“年度考核結果于次年的6月初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現將我省各地級以上市2005年度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結果提供給你們,請及時向社會公佈。

 

附件:關於2005年度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結果的通報。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關於2005年度廣東省環境保護

責任考核結果的通報

 

2005年,我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試行辦法〉的通知(粵辦發〔20036號)》要求,以改善環境品質、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保障環境安全為根本出發點,深化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進一步強化環境保護責任制,有力推動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展。

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試行辦法》和《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及其實施細則》,對照省下達各市的2005年度考核目標分,經審核,我省21個地級以上市全部完成環境保護目標與任務,達到了考核目標要求。珠海、河源、陽江和潮州等4個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結果優秀,其餘17個城市考核合格。

2005年,我省在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同時,環境品質基本保持穩定,局部有所改善。所有地級以上市的城市環境空氣品質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主要江河、重要水庫和飲用水源水質總體良好。全年環保投超過500億元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112萬噸/日,完成煙氣脫硫機組總裝機容量為586萬千瓦,建成了26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為5萬噸/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得到深化,環境污染治理能力進一步增強。廣州市進一步加大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積極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河涌截污和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等工程措施,水環境品質進一步改善。佛山市進一步加大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共建成16座污水處理廠。

然而,我省環境形勢仍不容樂觀,污染物排放總量較大,一些城市未能完成“十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有待加強,汕尾、揭陽市還未建成城市污水處理廠;基層環境監測、監察技術能力薄弱,適應不了形勢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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