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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來自省統計局《“九五”時期廣東省能源統計資料》。
折標準煤系數: 是指某種能源的實際熱值與標準燃料熱值之比。
各種能源由於原始計量單位不同,熱值也不一樣,因此,必須折算成同一標準計算單位才能進行匯總、對比和分析。
國際上通常採用的標準燃料有:油當量、電當量、熱功當量(焦耳)和煤當量。因我國能源以煤為主,故採用煤當量。即規定每公斤標準煤的熱值為29.3076(兆焦)(7000大卡),用29.3076(兆焦即7000大卡)除各種能源每公斤的熱值獲得各種能源的折標準煤系數。
國家公佈的折標準煤系數僅作參考,有實測條件的企業應使用實測數。在計算火力發電效率時用電力(當量)的折標系數即0.1229千克標準煤/千瓦小時折算標準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