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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環函〔2007〕660號
關於聘請第二屆廣東省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環保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社會監督,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提高環境管理水準,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根據《廣東省環保局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聘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經有關單位推薦並徵得被推薦人及其所在單位同意,省環保局決定聘請萬洪富等15位同志為第二屆廣東省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
各級環保部門應建立完善環境保護社會監督的有關工作程式和制度,自覺接受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的監督,併為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通過加強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工作,促進和保障環保部門依法行政,推動我省環境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
附件:第二屆廣東省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名單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 二○○七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