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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 推動環保事業創新發展
撰寫時間: 2005-10-11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      推動環保事業創新發展

——在廣東省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聘請儀式上的講話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局長 李清

2004年2月24日)

 

尊敬的許德立副省長,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同志們:

今天,我們在這裡舉行廣東省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聘請儀式。對這項活動,許德立副省長十分重視,在百忙中出席我們的聘請儀式。在此,我代表省環保局,對許德立副省長,對多年來熱心環保事業、關心支援環保工作、並接受聘請擔任首批廣東省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的各位專家學者和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聘請環保社會監督員,旨在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社會監督,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促進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提高環境管理的品質和效率,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今天受聘擔任廣東省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的16位同志,分別來自紀檢、法律、科技、教育、新聞、社科、企業等不同界別,他們的社會聯繫廣泛,能夠充分反映社會各界、各方面對環保工作的意見,具有較強的代表性,是我省環境保護社會監督的一支重要力量,對促進我省環保事業的發展將起到積極的作用。下面我講兩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剛剛閉幕的省紀委三次全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張德江指出,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監督的極端重要性,增強對權力監督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圍繞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這一根本,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防止權力濫用。權力監督包括紀檢監督、人大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等,社會監督是權力監督的重要內容,是新時期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和民主監督的重要手段。環保部門作為環境保護的統一監督管理部門,是重要的執法部門,建立環境保護社會監督機制,加強對其行使職權的社會監督,是確保環保行政執法權得到正確行使,切實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重要舉措,是建立和完善“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環保部門統一監管,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的環保工作機制的具體落實,對推動我省環保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是全省環境保護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對環保工作高度重視,從全面、科學、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對環保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2003年,在張德江書記、黃華華省長的直接關心和親自主持下,省政府與國家環保總局合作開展了《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省委省政府將“治污保潔”作為全省十大民心工程之一,把“環保工程”納入省的十大重點工程之中,全省上下齊抓共管,環保工作以空前的工作力度往前推進,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目前《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劃》已完成文本編制,珠江綜合整治初見成效,《治污保潔》工程全面啟動,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去年全省“環保工程”完成投資52.4億元,全省2003年新增污水處理廠19座,新增日處理能力101.3萬噸。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環境污染惡化的趨勢初步得到控制,環境品質基本保持穩定,生態保護得到加強。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環境保護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部分流經城市河段和內河涌水環境污染嚴重,部分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偏低,一些區域空氣污染有加重的趨勢。當前環境保護面臨著新一輪經濟發展帶來的環境壓力。與此同時,環保執法力量薄弱,環境管理水準不高,與嚴峻的環境形勢和艱巨的環境保護任務很不適應。因此,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給的環保工作任務,促進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就必須緊緊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重視和共同參與;需要通過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逐步提高環境依法管理水準,形成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工作局面,以推動全省環保工作的發展。

其次,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是實踐“三代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準的提高,人民群眾對環境的需求不斷增長,對環境品質改善的要求越來越高,環境保護必須順應人民群眾對環境的要求,把工作的著眼點和根本目的放在“讓人民喝上乾淨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因此,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著力改善環境品質,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最廣大人民群眾謀利益的具體體現。建立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制度,就是要把環保工作置於全社會監督之下,開創一條直接聽取群眾意見的新渠道,以維護和落實人民群眾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來自於社會各界,每天置身於人民群眾之中,能夠及時反映廣大群眾的要求與呼聲,提出改進環保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從而推動環保工作水準的提高,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第三,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是加強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的重要保證。

當前,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的思想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領導和企業負責人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個別地方領導為了追求一時的經濟增長速度,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盲目引進污染項目,干擾環保執法。一些企業負責人置國家法律于不顧,為了眼前的局部利益,違反環保法規,超標排污,污染環境。因此,提高全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和環保法制觀念,嚴肅查處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行為,是實現我省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目標的重要保證。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社會監督機制,可以依靠全社會的力量,普及環境法制教育,構築加強環境監督管理的群眾基礎,加大對環境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揭發和查處力度,以促進全省環保法制的建設。

第四,建立環保社會監督機制是促進環保部門依法行政的需要。

多年來,在省政府的領導下,我省各級環保部門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環境法制建設,行政執法力度不斷加大,近三年全省每年實施的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均超過4000宗,總數達13630宗,罰款數額近7000萬元。我省在環境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排污收費等行政執法工作方面走在全國的前列。但也要看到,我省在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特別在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的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有的地方環保部門存在執法人員失職瀆職的現象,甚至出現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違法違紀行為。其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層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內部管理跟不上,加上外部監督機制不健全。對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實行社會監督,就是要在執法環節建立起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增強環境執法的透明度,及時反映和收集人民群眾對環保部門和環保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或控告,並依據有關法規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這樣就能從制度上保證各項環境執法權的正確行使,促進環保系統的作風建設,提高環保部門依法行政水準。

二、切實做好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強調,“切實加強對與環境有關的重大決策的法律監督,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要鼓勵、支援公眾參與有益於環境保護的行動和對環境的監督管理”。最近頒布的《中共廣東省紀委、廣東省監察廳關於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行為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舉報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接到舉報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應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這些都是我們開展環保社會監督的政策和法律依據,我們要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斷探索和認真做好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工作。

第一,各級環保部門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工作。

各級環保部門必須要充分認識開展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將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工作列入環保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使之成為加強環保工作公眾參與的一項重要制度。要積極為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熱情支援、積極配合環保社會監督員的工作,自覺接受環保社會監督員的監督,虛心聽取環保監督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使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第二,要積極探索環保社會監督的各種有效形式,不斷完善環保社會監督機制。

要採取預案監督、過程監督、行為監督和末端監督等多種形式開展環保社會監督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各位專家學者的社會知名度,面向社會、面向公眾宣傳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普及環境科學知識,提高全社會的環境意識和法制觀念,激發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熱情。二是要充分利用環保監督員聯繫群眾廣泛的有利條件,及時反映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要通過組織檢查和明察暗訪等形式,監督各級政府履行國家和省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促使政府在決策過程中避免出現與環境保護相違背的重大失誤;監督全省環保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活動以及各種行政行為,督促其依法公正履行職責,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監督企業依法履行環保職責,檢舉企業不法排污和破壞生態的行為,通過強有力的社會監督,促使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群眾身體健康的重大環境問題的解決。三是要充分發揮環保監督員的作用,為我省環保工作出謀劃策,反映人民群眾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以提高環境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促進全省環保工作的健康發展。

第三,要為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員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

各級環保部門要想方設法,為環保社會監督員開展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一是要實行環境資訊公開,暢通資訊渠道。要在網上公佈全省環境保護重大項目和環境保護工作進展情況,公佈環境品質資訊和環境狀況,公佈各項環境保護考核結果,披露企業環保行為,並為各位環保監督員訂閱《中國環境報》、《環境》雜誌和《珠江環境報》等,讓社會監督員隨時了解全省環保工作的動態,提高社會監督的水準。二是要組織好環保社會監督員的活動,定期召開環保社會監督員座談會,通報環保工作情況和聽取意見和建議。有計劃地組織環保監督員針對環保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研活動,不斷提高環保社會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三是認真做好聯絡和服務工作,及時反饋環保社會監督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的辦理情況。

 

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同志們,環境保護工作任重道遠,讓我們齊心協力,開拓創新,共同推進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工作,為我省進一步增創環境新優勢,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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