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境保護局 廣東省財政廳 粵財企[2001]208號
各市財政局、環境保護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廣東省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粵財工[1997]94號)自實施以來,對於推進我省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有效控制新污染源,實現全省生態環境的良性迴圈,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收到一定的效果。為了進一步發展我省的環境保護事業,加大環境管理力度,省財政從2001年起每年繼續安排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為加強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規範環保投資項目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重新制定了《廣東省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本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 廣東省財政廳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環保 資金 管理 請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