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文件
環辦[2003]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在《關於調整〈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的通知》(環發〔2003〕132號)中,新增了“城市環境管理目標責任制落實到位,制定創模規劃並分解實施”的考核內容。為配合新指標體系的有效實行,指導和規範各城市創模規劃的編制工作,提高創模工作效益,同時為創模工作的考核和管理提供依據,我局制定了《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規劃編制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現將《綱要》印發給你們,請將《綱要》轉發給轄區範圍內所有已開展和擬開展創模工作的城市(區)。
附件:《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規劃編制綱要》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題詞:環保 模範城市 規劃 綱要 通知
抄 送:30個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環保局、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國家環保總局政研中心、國家環保總局環境規劃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