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位於廣東省東南部,是我國沿海開放港口城市、全國著名僑鄉和五大經濟特區之一。2004年初,汕頭市經國務院批准實行行政區劃調整,潮陽、澄海撤市建區,原市區5個區調整合併為3個區,全市形成了6區1縣(龍湖區、金平區、濠江區、澄海區、潮陽區、潮南區和南澳縣)的新格局;全市面積2064平方公里(其中,市區1950多平方公里),全市人口479.5萬。1998年以來,先後獲得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和中國優秀旅遊城市等榮譽稱號。
改革開放以來,汕頭經濟和社會發展保持良好態勢。國內生產總值從1981年至2002年年均遞增13.5%;1979年至2002年,全市累計實際利用外資78.02億美元,出口總額累計318.96億美元。先後進入“中國城市綜合實力五十強”和“首批投資硬環境四十優”行列。近年來,我市以信用建設為突破口,大力整治市場經濟秩序,有效地促進了信用回歸、形象恢復、經濟回暖。2004年上半年,全市實現國內生產總值246.27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8.6%,實現工業總產值449.89億元,比增9.4%;完成進出口總額14.4億美元,比增16.6%,實際吸收外資5449萬美元,比增16.3%。
在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程中,我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可持續發展戰略和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並重方針,認真貫徹落實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努力實現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處。近三年來,我市以鞏固和提高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創建成果為環保工作的新起點,高標準、嚴要求,積極推進環保工作邁上新臺階,取得較好成效。全市空氣品質、市區飲用水源水質、韓江外砂河及梅溪河感潮河段水質、榕江汕頭段水質、區域環境噪聲及交通噪聲等環境要素均符合或優於國家有關環境品質標準。其中,市區空氣品質保持在Ⅰ級和Ⅱ級之間,空氣污染指數低於100,列為全國空氣品質優質城市;飲用水源水質符合國家《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三類標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城市地面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100%;區域環境噪聲和交通幹線噪聲平均值分別為55.7分貝和68.4分貝。“城考”成績連續7年位居全國全省前列,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和黨政領導環保實績考核連年被評為優秀。1998年至2002年政府環保目標任期責任制工作順利通過省政府考核,我市被評為廣東省環境保護先進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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