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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等113個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簡稱“城考”)是我國城市環境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強化城市環境管理,改善城市環境品質的有效手段。
為做好2005年度“城考”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全國“城考”工作將繼續按照我局《關於調整“十五”期間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實施細則的通知》(環辦〔2002〕133號)和《全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填報審核操作規範(試行)》(以下簡稱《操作規範》)的有關要求進行。
二、請北京、天津、上海和重慶4個直轄市4月20日前將2005年度 “城考”相關材料報送我局,由我局組織審核。
三、其他國家環保重點城市請於4月20日前將2005年度城考結果匯總表、附表和本市2005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重大進展情況及解決的重大環境熱點、難點等一併報送我局(正式文件和電子文件一同報送),並抄送所在省、自治區環境保護局(廳)。同時,按照《操作規範》要求,將其他要求的相關城考材料報送所在省、自治區環境保護局(廳)進行審核。
四、各省、自治區環境保護局(廳)應認真組織本轄區內各城市的“城考”工作,對本轄區內各城市的“城考”結果進行嚴格審核。于5月10日前將本轄區內各城市的2005年度“城考”結果、“城考”排名情況以及“城考”工作總結報送我局。所有上報材料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五、我局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局(廳)上報“城考”結果的基礎上,編制2005年全國城市環境管理和綜合整治年報,公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局(廳)“城考”結果等。
六、我局將加強對全國“城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組織對有關城市的“城考”結果以及有關省級環保部門的“城考”工作情況進行現場抽查,嚴肅查處“城考”中弄虛作假行為,以確保“城考”的品質和效果。
聯繫人: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 李蕾 趙銀慧
電話:(010)66556243 66556244(兼傳真)
電子郵箱:csc@sepa.gov.cn zhaoyh@cnemc.cn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城市 環境綜合整治 考核 函
抄 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