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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佈2004年度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結果的函(粵環函〔2005〕557號)
撰寫時間: 2005-10-17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粵環函〔2005557

關於公佈2004年度廣東省環境保護

責任考核結果的函

各有關新聞單位: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試行辦法》關於“年度考核結果于次年的6月初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的規定,現將我省2004年度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結果提供給你們,請及時向社會公佈。

 

附件:關於2004年度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結果的通報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主題詞:環保  考核  結果  公佈 

  抄送:廣東省環境保護宣教中心。

 

 

附件

關於2004年度廣東省環境保護

責任考核結果的通報

 

2004年,全省各地認真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環境保護責任;全面實施治污保潔工程和珠江綜合整治工程,全省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環境品質基本保持穩定。2004年全省環境保護投入持續加大,達435.01億元,比2003年增長21.07 %,環境保護投入佔GDP的比重為2.71%;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城鎮生活污水日處理能力達519萬噸,比2003年增加120.2萬噸,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環境管理能力有所加強,珠江綜合整治成效明顯。

依據《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試行辦法》和《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及其實施細則》,全省20個地級以上市較好地完成了省下達的2004年度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目標,考核結果如下: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陽江和潮州等8個城市考核成績優秀;廣州、深圳、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汕尾、湛江、茂名、肇慶、揭陽和雲浮等12個城市考核成績合格;清遠市考核成績不合格。

儘管全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環境保護形勢仍較為嚴峻。局部地區空氣污染有加重趨勢,流經城市江段和內河涌水污染仍較嚴重。廣州、深圳、汕頭、佛山、韶關、茂名和揭陽市交界水域水質不能完全達標。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進程較慢,汕尾、揭陽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還未動工建設,縣、中心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展緩慢,部分城市生活垃圾沒有實現無害化處理,管理薄弱。有些城市雖建成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但由於設施簡陋,存在污染隱患。部分城市環境管理能力滯後,仍存在機構不健全,人員不足,裝備簡陋的情況,韶關、清遠、梅州和雲浮市的部分縣還沒有設置獨立的環保機構。

今後各地要進一步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環境保護工作力度,明確目標,落實責任,促進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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