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環〔2003〕136號
各新聞單位:
隨著我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和政府環境保護目標任期責任制考核的深入開展,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我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水準不斷提高,城市環境品質有所改善,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進程加快。現將各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結果和地級以上市政府環境保護目標任期責任制考核結果公佈如下:
1、地級以上市“城考”總成績排名依次為:珠海市、惠州市、汕頭市、深圳市、中山市、肇慶市、江門市、東莞市、佛山市、湛江市、潮州市、清遠市、廣州市、韶關市、揭陽市、茂名市、汕尾市、梅州市、河源市、陽江市、雲浮市。
其中環境品質指標前5名的城市依次為:惠州、肇慶、汕頭、珠海和湛江。
2、縣級市“城考”總成績排名依次為:從化、鶴山、化州、高州、開平、惠陽、恩平與廉江(並列)、吳川與普寧(並列)、澄海、臺山、四會、高要、英德、潮陽、羅定、連州、陽春、信宜、增城、陸豐、樂昌、雷州、興寧、南雄。(部分縣級市撤市設區,不再納入省的考核)
3、地級以上市政府環保目標任期責任制考核結果:除湛江市考核合格外,其餘城市考核優秀。
二○○三年六月二日
主題詞:環保 考核 通報
廣東省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03年6月3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