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省各地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環境保護責任;全面實施省委、省政府治污保潔工程、珠江綜合整治和省政府“十大工程”之環保工程,全省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環境品質基本保持穩定。不斷加大環境保護投入,全省環境保護投入達359.30億元,比2002年增加70.85億元,環境保護投入佔GDP的比重達2.67%;加快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其中新增城鎮生活污水日處理能力110.3萬噸;強化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環境管理能力,珠江綜合整治初見成效,環境管理技術能力建設有所加強。
依據《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試行辦法》和《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及其實施細則》,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都較好地完成了2003年度省下達的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目標,考核結果如下:珠海、惠州、汕頭、中山、肇慶、東莞、湛江、江門、深圳、河源、潮州、陽江和雲浮等13個城市考核成績優秀;廣州、佛山、茂名、韶關、清遠、梅州、汕尾和揭陽等8個城市考核成績合格。
儘管全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須清醒認識到,我省環境保護形勢仍相當嚴峻。空氣污染有加重趨勢,空氣中主要污染物濃度有不同程度的上升,部分城市機動車尾氣污染日趨突出,酸雨污染仍較嚴重;流經城市江段污染嚴重,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和處理率亟待提高,至今尚有6個地級市未建成投產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廠,一些城鎮河涌整治進展緩慢,水污染治理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危險廢物未得到有效處置;大部分城市環境管理能力滯後,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需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