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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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環境保護局 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取得階段性成果 ——專題研究報告通過專家論證
2004年10月29-30日,國家環保總局與省人民政府在佛山南海聯合召開了《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專題研究報告論證會。受省委書記張德江和省長黃華華委託,許德立副省長代表省委、省政府會見了出席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專題論證會的院士、專家,並對專家們為廣東的環保規劃和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付出的辛勤勞動表示感謝。會議由國家環保總局科顧委秘書長、省環境保護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尹改主持,省環保局李清局長、省環保規劃顧問、來自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省社會科學院、省人大、珠江水利委員會、省環保局及廣州市環保局等單位共11位國內著名專家、以及規劃編制技術組的代表共70多人參加了會議。
許德立副省長在會見專家們時強調,我省環境保護要著重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做好高水準的環保規劃,以規劃為龍頭,指導我省經濟發展和環境建設;二是積極推進環保規劃的立法工作,確保規劃的法律地位,以保證規劃實施的連續性;三是積極開展環保規劃的培訓工作,使各級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目標,增強責任;四是依法組織環保規劃的實施工作,以實現規劃所制定的目標和任務。他還指出,省政府十分重視環保規劃的實施工作,計劃于11月召開會議進行全面部署,著力將環保規劃中的各項目標、任務和措施落實到各市、各部門,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務求將規劃落到實處。
論證會上,由原中國環境科學院院長劉鴻亮院士為組長的專家組對《廣東省社會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規劃》、《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廣東省水污染防治規劃》及《廣東省環境管理創新與能力建設規劃》等五個專題研究報告進行了審議並提出寶貴的修改意見。專家組對各專題報告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認為各專題報告對廣東省環境問題識別準確、結論可靠,對未來環境狀況的發展趨勢預測合理、具有前瞻性,各專題規劃依據充分、提出的各項措施具有創新性,是高水準的環保規劃研究報告。
同時,專家組還認為,各專題研究報告應從更高層次對我省環境問題進行識別和預測,提出更具前瞻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對策措施,充分發揮環保規劃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作用。主要意見包括:(1)做好與其他規劃相銜接,特別是與經省人大審議通過的《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劃綱要》的各項指標和要求相一致;(2)進一步突出迴圈經濟理念的指導思想,加強對物耗、能耗指標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的預測分析,並提出相應的規劃指標和控制目標;(3)從區域整體的高度出發,深入分析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及新一輪發展潮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評價重大項目佈局及選址的合理性,增強規劃報告對政府決策的引導作用;(4)為保證規劃的全面性和完整性,需增加近岸海域環境保護規劃方面的內容;(5)從環境管理能力建設、環保產業市場化、生態補償、激勵機制等方面提出更多可操作性的政策及管理措施。(6)為增強規劃的前瞻性,應加強對微量有毒有害物質、光化學煙霧、溫室效應、環境安全等問題的論述和評價。
李清局長在講話中對省環保規劃的編制工作提出了五個方面的具體建議:一是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突出五個統籌的指導思想,引導我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促進區域協調;二是環保規劃的內容要與省委省政府的社會經濟發展方向保持一致,與我省各大規劃相協調,規劃目標的可達性及可實現性要符合廣東發展的實際,以增強可操作性;三是要結合我省珠三角、東西兩翼及北部山區等四大板塊的差異,有針對性地實施分區和分類指導;四是要根據區域特點,優化產業佈局,石化等重工業行業適宜佈局在沿海地區;五是要注意保護山區作為生態屏障及水源區的作用,避免產業轉移引發污染轉移。
廣東省環保規劃研究總報告及規劃文本將於明年1月完成。
抄報:國家環保總局有關領導、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
抄送:省府辦公廳、省直有關部門,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環保
局,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顧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技
術組、協調組等有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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