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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至立:繼續推進環境資源保護立法和監督工作
撰寫時間: 2008-05-15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環境保護部
 

陳至立在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座談會上強調要切實履行職責 繼續推進環境資源保護立法和監督工作——

5月14日電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座談會14日在天津市召開。這是十一屆全國人大環資委首次召開的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座談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在座談會上對新一屆環境資源立法及監督工作提出了要求。她強調,各級人大環資委或相關委員會要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不斷提高立法品質,增強監督實效,繼續推進環境資源保護立法和監督工作。

  陳至立指出,環境資源問題,直接影響到人的生活環境和生存發展,關係到我國經濟又好又快可持續發展,關係到社會的和諧穩定,也是國際社會十分關注的問題。推動環境資源保護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方面。多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資源環境方面制定了28部法律,國務院出臺了66個法規,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還要不斷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連續幾年把推動實現節約資源和減少排放目標作為立法和監督工作的重點。地方各級人大及相關委員會在這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顯。

  陳至立說,黨的十七大對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提出了明確的目標。圍繞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任務,全國人大環資委要加強與地方人大環資委的溝通和聯繫,切實履行職責,繼續推進環境資源保護立法和監督工作,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在調查研究方面的作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研究環境資源保護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陳至立最後強調,各級人大環資委或相關委員會要進一步提高監督實效,切實推動解決一批環境資源方面的關鍵問題,力爭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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