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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環境保護部獲悉,截至目前,我國現行國家級環保標準已達1084項,共有20余類,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建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近兩年國家級環保標準的數量以每年100項的速度遞增,增幅之大前所未有。”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對記者說。
據介紹,為支援北京奧運,適應危險廢物和流動污染源環境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我國啟動了相關標準研究和制訂工作,發佈了一批污染物排放標準,嚴格了排放要求。圍繞環境監管與評價工作,逐步完善了環境品質標準規範體系。
與此同時,各地環保部門也加強了標準制修訂工作的力度。北京、上海、山東、福建、浙江等10多個省市制定了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共計40項;天津、河北、山西、遼寧等19個省份的科研、監測機構積極承擔、參與國家級環保標準的制修訂項目,湖南、湖北等省環保部門還對省內承擔國家級環保標準制修訂任務的單位給予經費資助。 |